人命至重(第2/2页)

西方人这么做有他的文化背景,他就是那么一种价值观。就我对此问题的思索,要我们中国人依样画葫芦,怕是永远也做不来的。事关国家、民族的尊严,事关民众的生命安全,假使当“缩头乌龟”,当逃兵、叛徒,那这个社会和我们的国家就要出大问题,因为我们的民族太需要奋不顾身起而奋斗的猛士了。这样的人不是多,而是太少太少了。

但我也不赞同许多媒体倍加称赞的“赤手对兵刃”、“勇斗歹徒”之类的事体。我曾和女儿谈过,我问:“假若遇到恶人,枪、刀子逼着你,你怎么办?”她说:“跟他打!”我说:“好孩子,这是要分情形的。如果是战场,或者他是要你的命,死活只是一拼。这很简单,拼不拼都是死,拼是出路。如果只是要你的钱财,你就给他掏,这是花钱买平安。当然,如果对手弱,不在你的话下,或者你有后援,那另当别论。总之是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拼命。”

这话在媒体上早已被“批驳”过了,意思是说现在社会治安不好,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当事人不能“勇于斗争”,助长了逞凶歹徒的气焰。但这种批驳不能让人心服,“空手夺白刃”那是武林高手才能做的,气焰要靠警察去杀灭,那就是他的工作,凭什么要手无寸铁的人和武装到牙齿的凶徒做无谓的性命相搏?毛泽东一代伟人,他在三湾改编时期,曾穷蹙落入敌手。他似乎是这样脱身的:掏出身上仅有的银元贿赂押送士兵,然后夭夭而走。据克里姆林宫卫队队长的一篇回忆文章道,列宁在散步时也曾遇险,被一个歹徒威逼抢劫,列宁也掏出了钱财,买得平安而去。试想,他们如果硬拼,对俄国和中国的历史进程会有怎样的影响?列宁事后说:“只有傻瓜才会在要钱还是要命的关头作抉择。”是为至理名言。我们看到许多贵人高官,出入警跸森严,警察保安卫护,可见他们也懂这道理。只不明白他们为何在大会小会上冠冕堂皇,表彰鼓励平常百姓“勇斗歹徒”。所以我以为“见义勇为”是可贵的,但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美国在试验第一次核爆时发生故障,两块极板渐渐接近,眼看就要碰撞发生震惊世界的惨剧,一位科学家奋不顾身扑上去用手将极板分开,他自己因受辐射过度患病身亡。这种“双手掰开原子弹”的壮举,才堪称是真正的义行。

我们一直唱这个调子:要英勇奋斗,全社会动员(即全民动员),提倡见义勇为,为治安的根本好转而努力。实际上,首先要硬起来的不是弱小个体的平民,而是腰间有铜、手有利器、身有权柄的国家机器。个人的英雄风采固当提倡,如果依赖于此,那就是舍本逐末。

写到收束,又见极端。一家银行储蓄所遭匪抢劫,工作人员因未能“奋起”反抗,保护国家财产,事后被开除公职。双方诉诸公庭,工作人员把银行给告了,理由是银行未提供报警设施,也没有工作人员可供逃避的猫耳洞,银行也没有和职员订立“与钱财共存亡”的生死合约,凭什么不当英雄即是狗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