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第2/2页)

除DNA检测结果之外此案最重要的一个证据是一段对话录音。

当时林黎云从台湾回来后被拘押在看守所里,彭增吉第一次去探望她,一见面就急切地用中文问她:“到底是不是你干的?”林说:“是她先扑过来打我的!”而后还说纪然冰用孩子逼她离婚等等。旁边监视的警察因为听不懂他们说话,就用录音机将他们说的话录了下来。

检察官推断林黎云通过检查彭的通话记录发现了纪然冰在美国的踪迹,并在电话里和纪发生了争吵,后来林黎云准备到纪然冰的住处找她算账,却发现纪然冰有了儿子,因为美国非婚子女与婚生子女拥有相同的继承权,顿时心生杀机。

最后陪审团一致认为林黎云谋杀罪成立,法官当庭判她无期徒刑,不得保释。

后来彭家出钱请了“辛普森案”的辩护团,包括华人刑事鉴识学家李昌钰,重新上诉重审该案,律师认为那个录音证据侵犯了嫌疑人的权利,不能作为证据使用;DNA证据只能证明案发时林黎云在场,却不能证明一定是她杀了纪然冰;同时李昌钰提出现场另有一个男人在场……经过反复的庭辩,最后法庭改判林为11年有期徒刑,因为她不是美国公民,所以立即递解出境。

她回到了台湾就恢复了自由身。

当时洛杉矶的大陆人和台湾人为此案分成壁垒分明的两派,在报纸、电台、电视台、教会、社区等地打得不可开交。台湾人认为纪然冰勾引别人老公,咎由自取。大陆人认为林黎云从杀人的那一刻起,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纪然冰罪不该死,何况还有那个无辜的孩子。

秋棠他们当时住在洛杉矶,她记得自己在家里和浦诚忠以及在朋友聚会中讨论这个案子,都是坚决地站在纪然冰一边,谴责彭增吉的不负责任,谴责林黎云的残忍。

此时此刻,她还会是那个立场,说同样的话吗?

秋棠摇头,想起了林黎云被捕后说过的那句名言:一碗饭你抢去了半碗,还嫌不够,还想要整碗。

叶霓现在就是想要整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