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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里·费德曼演的那个?”我问道。

“不是,另外一个。”

“瑞凡·菲尼克斯?”

“也不是,”麦克摇摇头,“不管怎么说,如果他真只是躲火车,那他可算是把自己玩死了。”

直到把雅各布推进火炉的一刻,我对他的了解还仅限于他22岁,来自华盛顿州,学中文,至少在临死那一天对食人感兴趣。几周之前,我买了一套HBO出品的热门电视剧《六尺之下》,是关于一家私人殡仪馆发生的故事。其中有一集,葬礼承办人奈特拜访了一位即将孤独死去的年轻人,协助他安排火葬事宜。年轻人火冒三丈,嘲弄自己命不久矣,还数落了一通对自己不闻不问的家人。他问奈特,自己死后,将由谁按下火化炉的按钮启动火化。

“你指定的那个人,”奈特答道,“佛教徒会选择家人,有的人谁也不选,这样的话将由火葬场的人完成。”

“那我选那家伙。”

指的是我。我就是“火葬场的人”,我就是雅各布的那个“家伙”。不管雅各布做了什么,我都不想让他孤零零地离开人世。

经过成千上万年的进化,人类的大脑获得了认知死亡的能力,这可谓生而为人的一大幸事(也可能是一大不幸,看你怎么想了)。我们是一群拥有自我意识的可怜虫,成天想方设法地逃避“凡人必有一死”的真相;不管觉得自己多么强大、多么受宠、多么特别,我们都明白死亡乃命中注定,自己最后将变作一摊腐肉。世界上再没有别的物种存在这种精神负担。

假设你是一只瞪羚,正伴着《狮子王》的背景音乐在非洲大草原上吃草。此时,不远处有一只饥肠辘辘的狮子跟在你身后,它突然起身一跃向你扑去,但是这一次你跑得比它快,侥幸逃生。反抗或者逃跑,你本能地做出了判断,但逃命的那一刻令你惊心动魄。经验和进化的结果教会你远离或躲避危险,但确实有那么一瞬间,你吓得心脏都不跳了。可是没过一会儿,你又开开心心地在大草原上吃草,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吃,我吃,我吃吃吃,直到狮子又开始第二轮进攻。

也许人类在躲过狮子追杀之后,会长舒一口气,不过心里却清楚得很,自己最终难逃一死。死神一直在等待,一想到这里,我们什么事也做不好,甚至不能精心料理他人的丧事。

大约在九万五千年以前,一群智人把同类的尸体埋在现位于以色列境内的卡夫泽洞穴。1934年,考古学家挖掘出这片遗址,同时发现尸体的埋葬方式很讲究,不像是敷衍了事。一些残存遗骨上带有红色颜料的痕迹,应该是用天然的红色赭石涂抹上去的。考古学家认为,赭石的使用意味着人类在进化之初,就已经懂得了在埋葬死者时举行仪式。其中一具遗骨是一个13岁的小孩,下葬的时候双腿蜷在身体一侧,怀里放有两只鹿角。我们不知道人类的祖先对死亡、来生或者遗体有什么看法,但是卡夫泽洞穴中的遗骨表明,他们对此确实有过思考。

当死者亲属来西风殡仪馆安排火化或土葬事宜时,他们一般都坐在接待室,紧张兮兮地用纸杯喝水,一副“要不是有人死了,我才不愿意来这种地方”的表情,当然更多时候是因为自己不得不为丧事买单而闷闷不乐。有时候人们为了看死者最后一眼,会要求在西风的小教堂瞻仰遗体。小教堂偶尔挤满了前来吊唁的人,在福音歌曲的伴随下默默流泪;有时只有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里面,半小时后一声不响地离开。

人们经常在小教堂和接待室之间来回穿行,甚至还会进入员工办公室。但火化间是我的地盘,用麦克的话来说,大部分时间我都孤零零地“躲在后面”。

我们有一项业务叫“火化见证”,我在西风工作的前几个星期,都没看到有人选择这项服务,直到姓黄的一家人出现。那天早上八点半,我一进门就看见十几个亚洲大妈,正忙着在储藏室里拼凑出一个临时用的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