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第2/3页)

大多数流浪汉一连十几个小时都会呆在这个极不舒服、毫无生气的房间里。天知道他们怎么会受得了,我比其他人要走运一些。十点钟时,所长找了些人去打杂,他挑了我去济贫院厨房帮忙,这是最令人羡慕的工作。这和那条干净的毛巾一样,都是“有教养的人”一词的神奇功效。

厨房里没什么活可干,我就偷偷溜到存放土豆的棚里,几个济贫院的贫民躲在那里不去做周日早上的礼拜。里面有几个包装箱,坐在上面很舒服,有几份过期的《家庭先驱》可以看看,甚至还有一本从济贫院图书馆拿来的《拉斐尔》。贫民们饶有兴致地聊着在济贫院的生活。他们告诉我,他们最讨厌济贫院的一点,就是得穿制服,那是代表慈善的标志;如果能穿自己的衣服,甚至是戴自己的帽子,围自己的围巾,他们就不介意当穷光蛋。我在济贫院的餐桌上吃了午饭,那顿饭是自从我在X酒店开始干活以来最丰盛的一顿,足足可以喂饱一条蟒蛇。贫民们说他们已经习惯于在周日饱餐一顿,然后在一周的其他几天里饿肚子。吃完饭后,厨师让我洗碗,还让我把吃剩下的食物倒掉。浪费的程度很是惊人,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说,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吃了一半的大块大块的肉,一桶桶碎面包和蔬菜,都一起被当作垃圾倒掉,和茶叶渣一起腐烂。我装了满满五大桶还能吃的食物。我这么做的时候,五十个流浪汉正坐在收容所里,吃着他们的面包和奶酪,勉强能吃个半饱,也许因为是周日,还能额外加两个凉了的煮土豆。据贫民们说,宁愿把饭菜倒掉也不给流浪汉们吃是故意的。

下午三点,我回到了收容所。流浪汉们已经从早上八点坐到现在,连动一下胳膊的地方也没有,现在都快无聊得发疯了。烟也快抽完了,因为流浪汉的烟都是捡来的烟头,只要离开人行道几个小时,就会无烟可抽。大多数人已经无聊到不想讲话,只是挤坐在长凳上,茫然地瞪着眼睛,要是打一个大哈欠,满是胡茬的脸就会撕成两半。房间里弥漫着无聊和倦怠。

帕迪的背脊因为抵着硬椅背而疼痛起来,又要哭哭啼啼地诉苦了。为了打发时间,我去和一个稍微体面一点的流浪汉聊天,他是个年轻的木匠,穿着衬衣,打着领带。据他所说,他是因为缺少一套工具而不得不流浪。他与其他流浪汉稍微保持一定距离,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普通人,而非流浪汉。他还爱好文学,口袋里揣着本《昆丁·达沃德》[2]。他告诉我说,除非他饿得不行,否则绝不进收容所半步,他宁愿在树篱下过夜或是去睡草垛。在南海岸,他白天乞讨,晚上就睡在海边的更衣室里,一连几周都是如此。

我们聊起流浪生活。他谴责这一济贫制度,说它白天把流浪汉关在收容所长达十四个小时,剩下的十小时随他们游荡,还要躲避警察。他说以自己为例,因为缺少一套几英镑的工具而过了六个月的济贫生活。真是荒唐,他说。

然后我跟他讲了济贫院厨房里浪费食物的情况,谈了我的想法,他一听,说话的口吻立即变了。我发现我唤醒了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内心的等级观念。虽然他和其他人一样挨着饿,但他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些食物该倒掉,而不是给流浪汉享用。他很严肃地告诫我:

“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如果他们把这些地方弄得太舒适,全国的渣滓都会跑来。正是因为伙食不好,才能把他们挡在门外。这里的流浪汉都是懒骨头,不肯去干活,这是他们最大的问题。你不能鼓励他们好吃懒做,他们就是渣滓。”

我和他争论了一番,想证明他是错的,但他听不进去。他一再说:

“你可千万别同情这儿的流浪汉,他们就是渣滓。你可别用你我这种人的标准来判断他们。他们是渣滓,渣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