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在酒店工作最舒服的时候,就是在我给四楼的侍应打下手那天。我们在一间小餐具间干活儿,那里靠升降机与备餐间联系。待过了地下室,这里真是让人神清气爽,主要工作也就是擦拭银器和玻璃餐具,倒还像是人干的活儿。侍应瓦伦蒂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我们俩独处时,他几乎平起平坐地待我,尽管如果有人在场,他得对我恶语相向,因为侍应不能给洗碗工什么好脸色。要是哪天他赚得多了,还会给我五法郎的小费。瓦伦蒂仪表堂堂,今年二十四岁,但是看上去就像十八岁,他跟大多数侍应一样,仪态得体大方,深谙穿衣之道。他身着黑色燕尾服,打着白色领带,青春鲜活的面庞配上光泽亮丽的褐色头发,看上去就像个伊顿公学[1]的学生。不过从十二岁起他就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从贫民窟里一路打拼到了今天。他的经历曲折而丰富,先是没有护照偷渡过意大利边境,在北方的林荫大道上推着独轮车卖板栗,又因为在伦敦打黑工坐了五十天大牢,到酒店之后有个老富婆看上了他,送了他一枚钻戒,之后又指控他偷窃。空闲的时候我们会坐在升降机井边抽烟,我很喜欢跟他闲聊。

打扫餐厅的日子就是我的噩梦。我不用洗盘子,那是厨房的人干的活,我只需要负责盘子之外的餐具、银器、餐刀和玻璃餐具。尽管如此,一干就是十三个小时,算下来我一天要用三四十块洗碗布。法国旧时的洗碗方法只会让清洗餐具的工作量翻番。餐具架是什么?没听说过。肥皂片也没有,只有黏糊糊的软肥皂,在巴黎的硬质水里还打不出泡沫。我干活的地方是个肮脏拥挤的小屋,既是餐具间又是后厨房,直接连着餐厅。除了洗洗刷刷的工作之外,我还得给侍应送饭,伺候他们吃饭。大多数的侍应都傲慢无礼,让人难以容忍,不止一次,我得靠拳头才能让他们对我客气一点。通常做这活儿的是另一个女人,这帮家伙让她的生活痛苦不堪。

有时候四处打量这间肮脏狭小的后厨房还挺有意思,想想看,餐厅跟我们中间就隔了一道双扇门而已。门的那边坐着顾客,一切光鲜亮丽—一尘不染的桌布,一盆盆的鲜花,镜子,镀金的檐口,画上去的小天使;而门的这边,距离仅仅几步之遥,我们这里脏得令人作呕,因为这间后厨确实脏得令人作呕。我们忙起来得到晚上才有空扫地,地上都是肥皂水,混合着莴苣叶、碎纸片和被踩烂的食物。几个侍应脱了外衣,露出流汗的腋窝,他们坐在桌边搅拌沙拉,把大拇指插进奶油罐子里。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食物和汗水交杂在一起的味道。橱柜里的餐具后面,随处可见侍应们偷来的食品,也都脏兮兮的。后厨房只有两个水槽,没有洗手盆,所以经常能看到侍应在清洗餐具的水槽里洗脸,不过反正顾客看不见。餐厅门外有一张椰壳垫子和一面镜子,侍应通常会在那里精心打扮一番,好以干净整洁的形象出去示人。

侍应走进餐厅的画面很有启示意义。穿过门的一刹那,他身上的一切便忽然起了变化。肩膀一下子就挺起来了,什么灰尘啊不耐烦啊火气啊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了。他从地毯上轻轻走过,带着牧师一般肃穆的神色。我记得我们的副侍应领班,一个暴躁易怒的意大利人,他在餐厅门前停下大骂一个学徒,因为他打碎了一瓶酒。他高举拳头上下挥舞,不停大声嚷嚷(幸好门还有点隔音功能)。

“气死我了——你管自己叫侍应吗,小混蛋?去你妈的侍应!你连给你妈待的窑子擦地板都不配!下三滥!”

后来他找不出话说了,就转身走到门口,开门时最后骂了一句,就像《汤姆·琼斯》里面的威斯特恩乡绅[2]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