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第4/4页)

我的法学研究领域是刑事证据、犯罪侦查和刑事司法,我的文学创作领域也是以犯罪为主题的悬疑小说。在不同的人类社会中,犯罪的内容和形式会有所区别,但是其基本特征都是丑陋与邪恶,都是人性的背离和灵魂的扭曲。我们痛恨犯罪,但我们无法摆脱犯罪,因为犯罪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在正常人的眼中,犯罪是人生的倒影。但是在犯罪人的眼中,那倒影可能就是正常的。对于人类而言,正视这些倒影,或许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人生。

法学和文学都是以语言为依托的。法学的语言是“骨感”的,是人类理性与思维逻辑的直白表述。文学的语言是丰满的,是人类情感与生活经验的全景展示。法学的基本功能是规范与教化,它需要棱角分明线条清晰的语言来昭示行为规则,以维护社会生活的有序、和谐与正义,但有时也会南辕北辙。文学的基本功能是娱乐和陶冶,它需要形象模糊意境朦胧的语言来推动人们的想象,以净化人们的思想、心绪和灵魂,但有时也会适得其反。法学要有明晰的骨骼,或曰明确的是非标准,但文学那丰腴的肌肤往往会使读者难辨骨骼。我想,法学和文学的结合可以使文学多些骨感,使法学更加丰满。

《血之罪》是一部关于刑事错案的小说,其中凝聚了笔者研究冤狱问题的成果与心得。在这个意义上讲,《血之罪》可以作为“刑事错案研究”的普及读本。其实,让读者透过冤案来关注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也是笔者撰写这部小说的目的之一。

何家弘

2015年春节写于泰国甲米度假村

附石东玉案件中的照片:1.现场方位示意图;2.现场方位照片;3.物证(水果刀)照片;4.第1次讯问笔录;5.第2次讯问笔录;6.第3次讯问笔录;7.法院宣判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