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经验法则的推理(第3/6页)

“洪老师,饿了吧?食堂再过半个小时就该开饭了,咱们去食堂吃午饭。”

“不着急,这苹果还真甜!你不吃一个?”说着,洪钧把一个苹果和水果刀一起递给了楚卫华。

“好!这富士苹果是在街上买的?我记得小时候,冬天只能吃到冻梨,偶尔才能买到国光苹果。现在可好,只要你有钱,啥都能买到。”

洪钧饶有兴趣地看着楚卫华削苹果的样子,待其削完,说:“这案卷我已经看完了,有些想法,想跟韩院长谈谈。他在么?”

“我先去看看,他要在,咱们再去他的办公室。”楚卫华啃着苹果,出去了。

楚卫华在三楼的楼道里遇见了韩院长。他说:“韩院长,洪老师已经看完案卷了。他想跟您谈谈。您现在有时间吗?”

“可以。他的效率还蛮高嘛!”

“我让他到您办公室来?”

“他在哪里?”

“在我们办公室。”

“那我下去吧。”

韩文庆和楚卫华一起回到二楼刑庭办公室。进屋后,韩文庆笑道:“洪博士,听说你这么快就找出我们的毛病啦?”

“不是毛病,是几个问题,我想跟韩院长讨论讨论。”

韩文庆坐在洪钧对面的椅子上,翻看着桌子上的案卷。

洪钧说:“从整个案卷材料来看,我认为本案中认定郑建国是杀人凶手的证据主要有四个:其一是死者阴道内的精液;其二是水果刀上的血迹;其三是李青山的证言;其四是被告人郑建国的口供。”洪钧停了片刻,见韩文庆没有反驳的意思,便继续说下去——

“根据血型检验结果,精液和水果刀上的血迹都是A型血,和郑建国的血型相同。但是我们知道,血型相同仅是种属认定,不是同一认定。也就是说,郑建国是A型血并不能肯定说他就是那个留下精液的人或者那个在水果刀上留下血迹的人,因为除他以外,还有很多A型血的人,比方说,郑建中可能是A型血,肖雄也可能是A型血。韩院长,您觉得我这样说有道理吗?”

韩文庆慢慢地说:“当然,如果单独就血型而言,这不是同一认定。但是你必须把这个证据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在这个案子里,郑建国有作案动机,他一直在追求李红梅,但李红梅看不上他,所以他才强奸杀人。”

“韩院长,我对这个案件的定性有一点疑问。我听农场的老人讲,李红梅身体强壮,而郑建国身材瘦小,胳膊还有残疾。他能强奸杀害李红梅吗?侦查人员认定郑建国是在强奸过程中用枕头把李红梅闷死的。我想,别说强奸了,就是闷杀这个行为,郑建国都很难完成。”

“这不好说。男人上来那股劲儿,啥都干得出来。”

“如果是强奸和闷杀,李红梅的身体上总应该有些抵抗的伤痕吧?可是这尸体检验报告说李红梅的身上没有伤痕。一个人被强奸,被闷杀,怎么会没有反抗呢?”

“那枕头是软的,按在脸上也不一定会留下什么伤痕。洪博士,实际办案和理论研究不一样,这些具体的犯罪过程,办案中不可能都查清楚,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就可以定案。在这个案件中,关键的是,郑建国不仅血型相同,而且他手指上还有刀伤。难道这都是巧合吗?洪博士,我们审查证据一定要全面,要互相印证。”

“那好,咱们就来看看郑建国手上的刀伤。”洪钧似乎是要缓和谈话的气氛,转身对楚卫华说,“卫华,请你替我削一个苹果,这个苹果真甜。韩院长,您不吃一个?”

韩文庆说:“我不想吃苹果,就想听听你对郑建国手上的刀伤怎么解释。”

洪钧不慌不忙地说:“韩院长,我想请您注意郑建国刀伤的位置——右手食指。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郑建国是个左撇子。无论是削苹果还是切菜,他肯定是左手持刀,伤口才会留在右手的食指上。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