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此时此刻(第2/24页)

我每周要下山几次去八英里外的阿西纳,去买点杂货,去洗衣房洗洗衣服,偶尔也去吃顿饭、买双袜子、买瓶老酒、在阿西纳学院的图书馆里看看书什么的。坦格尔伍德离这儿也不算远,今年夏天我有十多次开车去那里听音乐会。我不开作品朗读会,也不开讲座,也不在大学里授课,也不上电视。我的书出版后,我也不赠书给任何人。我每天都坚持写作——换句话说,我每天都沉默寡言。我常常忍不住会想干吗要出版我的书——写作,写作的过程,难道不就是我全部的需要吗?对一个小便失禁、性功能丧失的人来说,出版一本自己的作品究竟有多大的意义呢?

自拉里从哈特福德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终身律师职位上退下来后,他就和玛丽莲·霍利斯从西哈特福德搬家至伯克希尔山。拉里比我小两岁,是个谨小慎微、拘泥细节的人,他似乎相信只有一切都在井井有条的计划中,生活才会有安全感。在他刚开始尝试要把我拉进他的生活的那几个月里,我都尽量避开他。可我最终还是屈服了,不仅因为他想要改变我的孤独人生的想法是那么固执,更因为我从没遇见过像他这样的人,他那悲惨的童年决定了他成年后照他自己的想法所做出的每一个抉择。就在他父亲去世后的第四个年头,他的母亲又死于癌症,那时他只有十岁。他父亲在哈特福德开了一家油毛毡商店,天可怜见的,他死于和拉里的母亲同样的毛病。拉里成了一个孤儿,被送往住在哈特福德西南部的诺格塔克河一带的亲戚家里,这个地方就在荒凉的康涅狄格州沃特伯里工业区的外围。在那里,在他那本名为《人生规划》的日记里,他为自己设计好了未来,而他的整个一辈子都是照此一丝不苟地执行的。从那时起,他生活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有了明显的因果关系。他在学校里的成绩只要不是A,他就不会满意。对任何一位老师,只要是没能正确地对他的成绩做出预测,他都会提出强烈的抗议,尽管他还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为了提前从高中毕业,他参加夏季提高班。就这样,他未满十七就进了大学;在康涅狄格大学放暑假的时候他又“故伎重演”。在大学里他获得了全额奖学金,并且靠整年在图书馆的一个锅炉房打工的收入来支付膳宿费用。大学毕业后,他把自己的名字从欧文·戈卢布改为拉里·霍利斯(在他只有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这么计划好了),然后去参加了空军,成为一名大名鼎鼎的战斗机飞行员,人们称他为霍利斯中尉,并获得了士兵福利津贴。刚一离开部队,他就成为福特汉姆大学的注册学生,作为对他在空军服役三年的回报,政府为他接下来三年的法学院学习全额买单。当他的空军部队驻扎在西雅图的时候,他大胆地追求一位刚刚高中毕业的漂亮姑娘,姑娘的名字叫柯林斯。她完全符合他的择偶标准,譬如说,她是爱尔兰血统的,有着和他本人一样的卷曲的乌发和冰蓝的眼眸。“我不要娶一个犹太姑娘,我不要我的孩子在信仰犹太教的教育下成长,我也不要我的孩子和犹太人有任何关系。”“为什么呢?”我问他。他的回答就是“因为我对我的孩子的期望不是那样的”。每当我问起他在经历了如激流勇进般的童年并对未来的生活做好了全盘规划之后,为什么现在又要按这种彻底传统的方式来生活时,“我想要我想要的,我不想要我不想要的”,这就是他对我的每一个问题的千篇一律的回答方式。当他第一次毛遂自荐来敲我的门——就在他和玛丽莲搬到离我家很近的地方后没过几天,从那条土路往下走半英里左右就是他们家——他就立刻决定他不想再看见我每天晚上一个人吃饭了,至少每周一次,我必须上他家去和他及他的妻子会餐。他不希望我每个礼拜天都是独自一人地过活——他无法忍受有人过着像他曾经历过的那种孤儿一般的生活,想当年,每个礼拜天他都和他的叔叔一起在诺格塔克河钓鱼,他叔叔是州里的乳品检验员——他坚持每个礼拜天早晨要和我一起做徒步漫游,如果天气不好,就打乒乓球。打乒乓是我极为讨厌的一种消遣方式,但我还是要谢谢他,因为那样我就不用和他一起讨论关于写作的问题了。关于写作,他会问出许多可怕的问题,而且不依不饶,直到我的回答令他完全满意为止。“你的构思是从哪里来的?”“你怎么知道这个构思是好还是坏?”“你怎么知道哪里该用对话,哪里该用平铺直叙的讲述而不是用对话?”“你怎么知道这本书写完了?”“你怎么写开头的第一句?你怎么考虑书名?你怎么写末尾的最后一句?”“你最喜欢自己的哪一本书?”“你最不满意的书是哪一本?”“你喜欢书里的人物吗?”“你有没有写到一半把某个人物抹掉过?”“我在电视上听到有位作家这么说,书里的人物会喧宾夺主,会自发地写起来。这是真的吗?”他曾经期待自己有一双儿女,而玛丽莲在一连生下四个女儿之后终于提出了抗议,她拒绝继续尝试为他生个男性继承人,虽然早在他十岁的计划里就有这么一条。他的儿子应该是个高大、方脸的男子,浅黄的头发,狂野的眼睛,冰蓝而狂野,不像玛丽莲的眼睛,冰蓝而秀丽。他的四个漂亮女儿也都有一双冰蓝的眼睛,她们全都去上了卫尔斯利学院,因为他在空军里的一位密友有个妹妹在那里念书,拉里遇见他妹妹的时候,觉得她端庄优雅、举止得体,简直就是女性的典范,他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像她那样。如果我们一起去饭店(我们隔周的礼拜六晚上都会去饭店——那也是他希望的,所以别无选择),那他总免不了会和侍者来上一场口角。对于端上来的面包,他永远有发不完的牢骚。这面包不新鲜。这不是我想要的面包。这面包不够我们大家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