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6/15页)

“那些蒙面歹徒想将那些赝品在本地脱手,而不是烧掉?”

“没错!”伍尔夫说。“他们收了五千美金进行这场假抢劫,不过随后他们一想——这么一来就错了,因为他们都是笨蛋,根本不会想通这其中的道理。他们认为,为什么收了五千美金就算了事?他们可以和保险公司联络,或许还可以再多捞个一、两万美金。保险公司应当会乐于付钱赎回来。于是他们就这么进行。安排了一场会面,保险公司的人带着一位艺术品鉴定专家同行,以确保他买回来的是真迹。那个艺术家只看了一眼就大笑。因此保险公司人员掉头就走,并通知我。我们循线追查,将他们全部一网打尽。好了,你正在办的这件麦兰案,我能帮上什么忙?”

这时他们已经开始喝咖啡吃甜点了。狄雷尼及布恩点的是美国咖啡与新鲜草莓,伍尔夫则是点蒸馏浓咖啡与樱桃酒。

“这个艺术界,”组长懊恼的说。“我们所知有限,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索尔·杰特曼,也就是麦兰的经纪人——对了,你认识他吗?”

“当然,”伍尔夫开心的说。“很不错的小个子。你要与他握手前,记得将戒指取下。”

“不会吧,”狄雷尼说。“也是这副德性?好吧,反正,杰特曼告诉我一些有关经纪人与艺术家如何合作的事。就是画廊这一行的运作方式。我希望你能提供的,是由艺术家的观点来进一步了解美术界。那些从中牟利者如何运作。”

“金钱,”伍尔夫点点头。“那是使这个世界运转的要素之一。由艺术家的观点?好。一个不成功的艺术家会穷途潦倒,你对那一类的不感兴趣。一个成功的艺术家,他的麻烦才刚开始。就以麦兰这样的人来说吧,是谁造就他的?十或十五年前,他的画作只能卖区区一点钱。如今他的作品已水涨船高,或许值二十万美金。很好,可是他早期没没无闻时为了蝴口而卖出的那些作品呢?我告诉你那些作品的结局:那些买下来待价而沽的投机客,钱都是‘他们’赚走了。一百元买入,一千元卖出,利润之高令人咋舌。艺术家则无法分一杯羹,一毛钱也没有。这样做对吗?当然不对。藉别人的心血牟利。令人嫌恶。”

“我同意,”狄雷尼点点头。“艺术家都不吭声吗?”

“当然会,”伍尔夫说。“抗议好处全归他们了,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但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准如此。那是第十一诫。如今他们开始采取行动了。他们说如果你买了一个画家的作品,你应当签一份同意书,表明如果你日后要转售图利,艺术家可以分享利润,例如利润的百分之十或二十。而向原先的买家买下画作的那个人,如果他后来也要转售,他也必须与艺术家分享利润。诸如此类的。”

“我觉得很合理,”布恩说。

“当然合理,”伍尔夫忿忿不平的说。“现今的制度太荒谬了。艺术家费尽心思才画出作品来;如果他成名了,他至少也应当分享这笔利润。可是经纪人、画廊及美术馆都反对。老掉牙的故事了:钱,钱,钱。如果艺术家可以分享,他们的获利就减少了。真是一派胡言,我告诉你。一个艺术家若在十年前以五千元卖出一幅作品,如今在报上读到那幅作品刚以五十万成交——你认为他有何感想?”

“那就是麦兰的处境吗?”狄雷尼问。

“当然,”伍尔夫说。“麦兰就是面对这种处境。我曾跟他见过一次面。他是个混球,不过他这一点的看法是对的。那令他气得快撞墙。我能否再来一杯,组长?聊了这么多,我口干舌燥。”

“当然,”狄雷尼说。“市警局买单。再一杯樱桃酒?”

“不。”。伍尔夫说。“我想我还是回头喝麦酒,比较润喉。你不喝酒,小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