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第4/5页)

就在我财源滚滚之时,我受到一种不幸的诱惑,把生意扩展为“狗溅泥浆”业。这一行虽说与老本行大致类似,但无论如何也不那么受人尊重。固然我的经营场所非常理想,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口岸,而且我备有第一流的靴油和鞋刷。我那条名叫庞培的小狗也长得肥头大耳,而且极其精明,不易受骗。它从事这一行当已有很长时间,请允许我说它是精于此道。我们日常的经营程序是,庞培自己先滚上一身稀泥,然后蹲在商店门口,直到发现一位穿着双锃亮皮靴的花花公子朝它走近。这时它开始向那人迎过去,用它的身子在那双威灵顿长靴上磨蹭一两下。于是那位花花公子破口大骂,然后就四下张望找一名擦靴匠。我就在那儿,在他的眼前,带着第一流的靴油和鞋刷。那只是一种一分钟买卖,转眼之间6美分就到手。这种生意我们稳稳当当做了一段时间,实际上我并非贪婪之辈,可庞培却是条喂不饱的狗。我答应给它三成红利,但它坚持要对半分成。这我不能接受,于是我俩吵了一架,然后分道扬镳。

接下来我做了一阵在街头演奏手摇风琴的营生,而且可以说我干得相当不赖。那是一种一看就会的买卖,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技艺。你可以让你的手摇风琴只发出一种风鸣声,而要做到这一点你只须把那玩意儿拆开,用榔头狠狠地敲上三下或者四下。这样一来那玩意儿的音质顿时改善,其经营效果会远远超出你的想象。然后你就只须背着那玩意儿沿街行走,直到你看见路面上铺着鞣料废渣,看见门环上缠着鹿皮。这下你可以停下来摇响你的风琴,装出你是想使它不再发声,可实际上尽量让它吱嘎到世界末日。不一会儿就会有一扇窗户打开,有人会抛给你6美分,并附上一句“让那玩意儿住声,赶快滚开”之类的话。我知道有些同行一直是拿到那笔钱就能承受“滚开”,但对我来说,我觉得投入的成本太高,不允许我在低于10美分的情况下就轻易“滚开”。

干那一行我做成过不少买卖,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不甚满意,于是我最终放弃了那一行当。其实我当时处于没有真正爱上那一行的不利位置,而且美国的街道太泥泞,具有民主作风的居民太霸道,再说到处都是那些爱恶作剧的该死的孩子。

我停业赋闲了几个月,但最后终于怀着极大的兴趣成功地在“假邮政”事业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开办这种邮政责任轻松,而且并非完全无利可图。譬如,我一大早就得准备好我的假信邮包。在每封信里面我都得信手涂鸦几笔(就我能想得出的足以令人莫名其妙的话题),然后签上汤姆·多布森,或博比·汤普金斯,或诸如此类的名字。把信一封封折好封好,再盖上各种假邮戳,诸如新奥尔良、孟加拉、植物学湾或任何远在天边的地方,最后我便立即踏上当天的邮路,显出一副匆匆忙忙的样子。我通常专挑大房子投递假信并接收包裹。那些人付投递费从不含糊,尤其是付双倍邮资更不犹豫,人就是这样的白痴。在他们来得及打开信之前,我早就轻而易举地转过了一个拐角。干那一行的不足之处就是我走路太多,而且走得太快,投递区域的变换也太频繁。此外就是我感到良心自责。我不忍心听见无辜者被人辱骂,全城对汤姆·多布森和博比·汤普金斯的那种咒骂听起来真叫人不寒而栗。我怀着厌恶的心情洗手不再做那门生意。

我做的第八种也是最后一种生意一直是“养猫”。我发现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惬意又有钱可赚的生意,而且真的一点儿也不麻烦。尽人皆知,这个国家已经是猫害成灾,以至于前不久有一份万人签名的除猫请愿书被送到国会,正赶上国会休会前那令人难忘的最后一轮会议。在当今时代国会的信息异常灵通,已通过了许多明智而有益的法案,而《禁猫法》的通过更是锦上添花。在众议院最初通过的这项法案中,政府提供一笔资金收购猫头(每个4美分),但参议院成功地修正了该项法案的主要条款,结果用“猫尾”代替了“猫头”字样。这一修订显而易见是那么精当,以致众议院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