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爱情当战场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如果你处处计较得失,那全世界都是你的敌人。

有些女人好像天生就是为“打仗”而生的,做人、做事都有一种不得胜不罢休的劲头儿,若是在工作中,一定要把自己看不顺眼的同事比下去,或是工资高一点,或是职位高一点,反正就是得比对方有那么一点优势才可以;在生活中,就算是闺蜜之间,也要来场比赛,你在台湾休的年假,那我一定要去国外,哪怕是越南,也一定要比你显得高端。她们的内心一直处在紧绷的状态,有时你甚至担心她们的心脏能否受得了,但是,她们往往也能如愿,靠着这点儿精神头,过得还真不错,至少在外人看来,她们是不折不扣的人生胜利者。

于是,这些爱好胜利的女人,自然而然地,把这种习惯也带到了恋爱中。然而这种关系是不需要战役的,你全副武装,步步逼近,却有可能一败涂地。

花痴小姐是很普通的一姑娘,而且长得还有点难看,扔在人群中没有人会为她回头的那一种。但她却是不折不扣的外貌控,尤其对男人,如果男人长得像黄渤,就算只是在街头遇到,她也会在心里嘲笑他千百遍;如果男人长得像吴彦祖,那她就会在一秒之内把自己想象成林志玲,然后和他打情骂俏一番,心里美得不行。有一天,她在吃午饭时,在餐厅里就遇到了这么一位“吴彦祖”,高大帅气不说,还有点文质彬彬,同事知道她爱这一口,便撺掇她说:“花痴啊,去要要电话呗,这么帅,错过就可惜了。”人生胜利者级别的花痴小姐当然受不了这种激将,于是上前,以工作为借口顺利要到了电话。同事夸赞她的同时,不忘挖苦几句:“要到电话算什么,泡到他,才算真本事。”

只是几句玩笑话,在花痴小姐这里却当了真。或许是由于长相一般,她在花团锦簇的同事面前一直很自卑,虽然现在她已经做到了事业部副经理的职位,但却是公司所剩无几的单身女人中的一个。她想,“如果能够把这个帅哥追到手,人生就彻底翻盘了。”

凭借着她一副不胜利就不罢休的信念,和死缠到底的本事,没到两个月的时间,两个人顺利走到了一起,在男人亲口对她表白的第二天,她就把他带到了公司,在所有同事的面前宣布了此事,就像宣布一个行政命令一般激情澎湃。

如同梦想实现了,之后的生活就不那么光彩照人了一般,在花痴小姐公开了那件事以后,两个人的生活开始变得不好过了。渐渐地男人开始不断地向她要钱,是要钱,不是借钱。一起吃饭之后,男人会说:“我忘记带钱了,车要加油,要不我回不去了。”花痴小姐给他几百元大钞,他便回馈她一个吻,她乐不可支;一起逛街,花痴小姐还没有买东西,男人便指着一套西装说:“正缺套这样的西装呢,如果穿在我身上,把梁朝伟都能甩出几条街去吧。”然后就一直站在那里,不说掏钱,不说买,只是一边抚摸,一边赞美,花痴小姐不好意思说离开,只能试着说:“这么喜欢,要不买了吧。”他兴奋不已,抱住花痴小姐说:“谢谢亲爱的,就算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好了,我太喜欢它了。”花痴小姐把带着的两千块钱全部付上,还差几百,他才悻悻然从他包里掏出钱来,有点不高兴地添上。

傻子都能看出男人对她的钱的热情要远远大于她本人,精明的花痴小姐当然也看得出。但是她想,“我总有办法治一治他的。”现实是,她一旦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拒绝了男友要钱的请求,男友一定会玩失踪,让她几天甚至一周打听不到他的任何消息。直到她留言给他,“是我不好,两个人谈恋爱,钱就应该是共同使用的嘛,是我太小气了。”第二天,男友就嬉皮笑脸地又出现在她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