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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布雷兹不想再看我,便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雪茄。他用刀划开玻璃纸封口,切了烟头一刀,小心地点起来,让烟头在火中转一下,移开烧着的火柴,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吸了吸雪茄,确认已经按他的心意点着。

随后他慢慢地挥动火柴让它灭掉,伸手把它放在开着的窗户的窗台上。接着他又看着我。

“你我,”他说,“要一块干了。”

“那好啊。”我说。

“你并不这么认为。”他说,“但我们要在一块干了。并不是因为我对你突然有了好感。这是我的工作方式。一切都要清楚。一切都要合理。一切都要冷静。别像那个女人。那种女人总是找麻烦,碰到麻烦了,谁挨她最近谁就倒霉。”

“他把她的眼睛都打出黑眼圈了。”我说,“那不会让她更爱他。”

“我看出来了,”布雷兹说,“你对女人懂得很多。”

“懂得并不多,这一点有助于我的业务。”我说,“我没有偏见。”

他点点头,察看了一下烟头。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并念起来。“德尔马·B·亨奇,45岁,酒吧侍者,失业。梅贝尔·马斯特斯,26岁,舞女。我知道的就这些。我觉得他们身上不会有太多的东西。”

“你不认为他杀了安森?”我问。

布雷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兄弟,我刚来呐。”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念起来。“詹姆斯·B·波洛克,保险信托公司,探员。有什么想法?”

“在这种地方不便用自己的名字。”我说,“安森也没用自己的名字。”

“这地方怎么啦?”

“一言难尽。”我说。

“我想知道的是,”布雷兹说,“你对那个死人了解多少?”

“我已经告诉你了。”

“再说说。人们告诉我这么多事情,我都糊涂了。”

“我有他的名片,他的名字是乔治·安森·菲利普斯,他说自己是个私人侦探。我去吃午饭时,他找到我的办公室。他跟在我后面到了城里,进了大都会酒店的大堂。我把他引到那儿的。我跟他打招呼,他承认他在跟踪我,说这是因为他想要知道我是否足够聪明以便做个交易。这当然是胡扯。他也许还没有打定主意要做什么,在等待什么事好让他做决定。他接了一桩业务——他说——但举棋不定,想要找人合作,也许找比他更有经验的人,要是他有什么经验的话。他的举动显示他似乎没什么经验。”

布雷兹说:“而他找上你的唯一理由是,六年前,你在凡吐拉办过一件案子,而他是那儿的一个县警。”

我说:“那正是我的说法。”

“但你不必从一而终。”布雷兹平静地说,“什么时候你有更好的说法了,你尽管说来。”

“这个说法够好了。”我说,“我是说正因其说得很糟糕,反倒可能是真的。”

他点了点他的大脑袋。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问。

“你调查过菲利普斯的办公地址了吗?”

他摇摇头,没有。

“我想你会发现,他受人雇用,是因为他很朴实。他受雇去做什么事,但这件事其实是他不喜欢的。他感到恐慌。他想有个朋友,他想得到帮助。事实是他延宕很久才找我,而他对我所知甚少,这表明在侦探界,他认识的人很少。”

布雷兹掏出手帕,又擦了擦头和脸。“但这并不说明他为什么像条迷路的小狗跟着你,而不是直接去你的办公室找你。”

“不能说明。”我说。

“你能作出解释吗?”

“不能。没法解释。”

“哦,那你怎样才能作解释呢?”

“我已经解释了我所知道的原因。他还没有决定是否要跟我说。他在等时机以便作出决定。我决定跟他实话实说。”

布雷兹说:“那是一个很简单的解释。简单得让人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