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贴身男仆的分外事(第2/5页)

“不,先生。想来斯托克先生不会欢迎我。以他的精明,一旦发现先生不见了,自然不难想到是我促成的。我打算回爵爷身边做事,先生。”

“他见你回去会很高兴的。”

“承先生吉言。”

“哪儿的话,吉夫斯。谁不会呢。”

“多谢先生夸奖。”

“那你这就要去公馆了?”

“是,先生。”

“那衷心道一声晚安吧。到时候我会把栖身地点和后续发展写信通知你。”

“有劳先生费心。”

“有劳你费心才对,吉夫斯。信封里还会夹带一点小心意,聊表感激之情。”

“先生太慷慨了。”

“慷慨,吉夫斯?你还不明白,要不是你,我现在还给锁在那艘破游艇上呢。不过我的心意不说你也明白。”

“是,先生。”

“对了,今天晚上还有往伦敦去的火车吗?”

“有,先生。十点二十一分发车,先生,时间很充裕。不足的是这不是特快。”

我大手一挥。

“能跑就行,吉夫斯,只要轮子转得动,能往前开,我就满足了。那么,晚安。”

“晚安,先生。”

我精神昂扬地跨进茅舍,即便发觉布林克利还没回来销假,仍然心满意足,没受到丝毫影响。我只给了这厮小半天的假,结果他却一夜一日未归,身为雇主,我或许应该大不乐意;但作为注重个人隐私、且脸上涂满鞋油的个体,我对此完全没有意见。这种情况呢,假设吉夫斯在,肯定会说逆境中应独善其身。

我全速冲上卧室,抄起水罐,往脸盆里倒水(扎飞这个小窝没配备浴室),事成之后,整张脸浸到水里,毫不吝惜地打起肥皂。仔仔细细地拿清水冲过之后,我移步镜子前:这一照一下,痛苦失望之情霎时间涌上心头,因为我这脸仍然黑似从前。不妨说,我连个表面都没剐花。

此时此刻,我开动脑筋,没过多久就发现问题之所在。我忽然记起听谁说过——还是在哪儿读过来着——遇到这种危急情况,需要的是黄油。我正要下楼找黄油,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响动。

话说以我的处境——称得上被围猎的牡鹿——听到屋内有响动,在采取下一步行动前,必须要深思熟虑一番。我看十有八九是J.沃什本·斯托克嗅着气味跟来了,因为他一旦发现特等舱空了,第一个反应就是冲到我这间茅舍。想到此处,我出卧室查探时,并没有如雄狮般纵身扑出,而是更有几分蜗牛在雷雨天小心谨慎地探出触角的风范。我站在走廊里,先是侧耳倾听了一阵。

话说这动静还真不小。声音是从客厅传来的,不管来者何人,听起来是在摔打东西。斯托克老爹那么精明务实,要是他跑来抓我,可绝不会浪费时间玩这种把戏。这么一想,我不禁精神一振,甚至踮着脚尖挪到楼梯扶手边上,探头偷瞄下面的情况。

适才说的“客厅”,其实不过是一间会客室模样的小开间,不过面积虽小,配置却一应俱全,包括饭桌一张、老爷钟一座、沙发一张、椅子两把,还有鸟类标本玻璃匣子一至三只。从我站立的角度,倚着楼梯扶手望去,整个布局尽收眼底。下面光线虽然暗淡,但借着壁炉架上点亮的油灯,倒也看了个一清二楚。只见沙发翻倒在地,两把椅子都撇到了窗户外,鸟类标本匣子摔了个粉碎;截止发稿,最远处的角落里,一个模糊的身影正在勇斗老爷钟。

至于说两者谁占据了上风,还真是说不准。要是赶上赌性大发,我八成会押老爷钟赢。但我现在毫无兴致。两位斗士身子猛然一扭,那个模糊的身影面孔突然转了过来,我一下子心绪起伏:此人竟然是布林克利。如同迷途知返的羊儿,这个可恶的布尔什维克晃晃悠悠回来了,不仅迟了二十四小时,而且明显醉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