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月10日,周日克莱尔

这是一封来自凯特琳父亲的信。

他把日期写在最上面,信纸上是龙飞凤舞、刚劲有力的粗体字。单从字迹我就能看出来他的艺术气质、不落俗套和危险诱人……他给我写过一封信。

写信在当时并不罕见:我上大学会给妈妈写信,假期会给大学好友写信。但是,我以前从没收到过男孩的信,哪怕不是情书,所以,我保留了那封信。我想,我希望它成为众多情书中的一封,但事实上也只有那一封。

现在再看这封信,我就能看到当时看不到的东西。那是诱惑,是陷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就为了引我上钩——让我自以为是。好像我能获得他的关注,就代表我一定很特别。这不是他信中的内容——但这是他在求爱信中想对我表达的。这些话几乎不合逻辑。

信是晚上到的。我躺在地板上,那里以前是起居室,现在是合租房中的一间卧室。潮湿的小屋里堆满了衣服,墙上挂着海报。屋里能闻到衣服在洗衣机里放得太久的潮湿气味儿。每当我闻到那个味儿,就会立刻回到屋里,盯着墙上的煤气取暖器,幻想着什么时候能开启真正的生活。

那天早上,发现信的那天早上,我拉开窗帘时,看到有什么东西在窗户外面,由于温差,窗户里面布满了水汽,我看不清楚,便掀开灰色蕾丝窗帘:是一个厚厚的、长方形的乳白色信封,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天还很冷——春天的脚步尚未临近——但我激动地光着脚,在外面跳舞,迎接春天。回到屋里后,我又立即钻进被窝取暖。那是我遇到的最令人兴奋的事。我的第一反应是撕开信封,但我没有。我非常安静地坐着,看了很长时间。我生命中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知道将有大事要发生,生命就要从此改变了。我没错。

看样子,他没为我的称呼费多大心,没有用“亲爱的克莱尔”开头,而是开门见山地说“我喜欢周六晚上我们的交谈”。我们的交谈。他的措辞令我激动。他在那次聚会上追求我,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刻。当时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他。他比那里的大部分男孩个子都高。他有自信,好像修长的体格让他很自在。他身上没什么能够马上吸引女孩的特别之处——除了一点,他有其他年轻人少有的特质:他看起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我注意到他看我之前,我们已经在那儿待了几个小时。我还记得,我朝身后看了一眼,以防自己自作多情了。我再次确认时,他依然在看我,露出微笑,举起一瓶酒,晃了一下脑袋,招呼我过去。我当然去了,想都没想。他给我倒了一杯红酒,问我对艺术、文学和音乐的喜好。我撒了一堆谎,只为让他记住我。他知道我在说谎,我猜,他也喜欢我说谎。聚会结束时,包括我朋友在内的所有人都走了。我告诉他,安全起见,我也该走了,要叫个小型出租回家。可我都不知道,聚会的地点是哪儿:来时我们身上散发着廉价的酒气,随便搭了一辆车,一路上说说笑笑,只是听了朋友的朋友随口一说,但谁都没记得要去哪儿。那时,他告诉我,那是他家,并请我留下过夜。倒不是因为想要做爱或者什么——这点他很肯定——只是因为,留下来比一个人搭车回家要安全。我听说,上周有个女孩,上了一辆本地出租,然后晕了过去,醒来时,司机正趴在她身上手淫。

当然了,我心里清楚,我正拿一个危险去换另一个危险。我只是不愿那么想。我认为,他成熟,有风度,会保护人。回想起来,他当时是利用了我的逆反心理。他有信心,如果他不让我见识他的男子气概,我不到天亮就会扯掉他的短裤。可惜,我不是那样的女孩。在那之前,我已经和一个男孩发生过关系,只有那一次。事情发生时,我没告诉那个男孩,我是个处女,那样的坦白似乎不太光彩,因为我当时很大了,已经十八岁了。仅仅的一次,尴尬又别扭。事后我决定,假装根本就没发生过。但至少,我已经“做”过了,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样,所以也没什么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