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德鲁·卫斯理(第3/11页)

我在1901年开始执笔。

我的本名是艾尔弗雷德·博登。我这一生是由我一直赖以为生的许多秘密组成。在这里,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会写下这些秘密,这是唯一的版本。

1856年5月8日我出生在沿海城镇哈士汀,是个充满活力的小孩;父亲是镇上的商人,也是修造车轮和木桶的专家。我们的房子……

我想了一下这位作者坐着写回忆录的情景。不知为何,我想象他是一个高大黑发的严肃男子,蓄有胡须,稍微驼背,戴着窄边的老花眼镜,在微弱的灯光下写作。家中其他人都保持谦恭的宁静,以给大师安静的空间写作。事实毫无疑问是另一个不同的故事,但对祖先的刻板印象是很难抛开的。

我想知道自己和艾尔弗雷德·博登有什么血缘关系。假使是直系血缘,就表示他如果不是我的堂哥或伯伯叔叔,就应该是我的曾祖父或曾曾祖父。若他出生在1856年,写这本书应该是在40岁左右,因此,他应该不是我的祖父。他应该是比我祖父更早一代的人。

序言和主要内容一样,描写方式大同小异,用几段冗长的文字说明此书的由来。这本书似乎以博登的私人笔记为根据,并没有打算公开发行。寇德戴尔做了相当完整的旁注说明,并增加大部分戏法窍门的描述。书中没有额外记载博登的传记资料,但如果读完整本书,我想大概可以得到一些资讯。

我不晓得这本书会不会告诉我任何关于弟弟的蛛丝马迹,是他保持着我对原生家庭唯一的兴趣。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立刻就接了起来。打电话来的是索尼亚,我的主编伦恩·威克曼的秘书。我立刻想到一定是伦恩要她打给我,确定我是不是在火车上。

索尼亚说:“安迪,车子的安排有变动,艾瑞克·兰伯特去修理刹车了,所以车子现在停在修车厂。”

她给我修车厂的地址,说我可以到谢菲尔德开回车子——那是一辆行驶里程数很高、出了名爱抛锚的福特。这样我倒不用开自己的车了。伦恩也是,如果有公家车可用,绝不会用自己的车。

我问:“大叔有说其他事吗?”

“比如?”

“这采访还要进行吗?”

“要啊!”

我再问:“公司有其他消息吗?”

索尼亚说:“我们得到加州公立监狱的传真确认,法兰克林还在那儿蹲监狱。”

“好吧!”

挂了电话,我随即拨了父母家的号码,跟父亲通了话,说我正在前往谢菲尔德的途中,会从那里顺道去峰区(Peak District),如果他们不介意(他们当然不介意),我就过去,晚上也就住他们那儿了。父亲听起来很开心,他和吉利安仍然住在柴郡的威廉斯洛,而我现在在伦敦工作,所以并不常去看他们。

我告诉父亲书我收到了。

“你知不知道那女人为什么把书寄给你?”

“一点都不晓得。”

“你打算读吗?”

“我平常不会看那种书的,不过或许有一天我会读读。”

“我注意到书是一个叫博登的人写的。”

“对,那女人有说什么事吗?”

“没有,我想没有。”

挂电话后,我把书收进手提箱,凝视车窗外的乡间景色。天色灰暗阴郁,雨水在车窗玻璃上留下一条条痕迹。我试着捉摸起我被派来调查的那起事件。我替《纪事报》工作,是所谓的专栏记者,一个比实际工作内容来得冠冕堂皇的称号。事情的实际状况是父亲以前是新闻工作者,替《纪事报》的姐妹报——《曼彻斯特晚报》工作。对他来说,我得到这个工作让他很骄傲,虽然我一直怀疑他帮我拉过关系。我不是很优秀的记者,受训课程上也没表现得很突出。我一直很担心,有一天必须向父亲解释为什么我要辞掉他认为最好的英国报社里的一份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