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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查理医好了一位声名显赫的侯爵的口疮。侯爵为答谢查理,他邀请查理夫妇到他的田庄渥毕萨尔去作客。查理夫妇坐着马车去了。那是个有着意大利风格的庄园,房子很大,还有美丽的花园。爱玛对侯爵家豪华的气派,高雅的客人,珠光宝气的舞会场面,一一感到入迷。一位风流潇洒的子爵来邀她跳舞,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在回家的路上,她拾得了子爵的一个雪茄匣,又勾起了她对舞伴的怀念。回到家,她向女仆人发脾气。她把雪茄匣藏起来,每当查理不在家时,她把它取出来,开了又开,看了又看,甚至还闻了衬里的味道:一种杂有美女樱和烟草的味道。她“希望死,又希望住到巴黎”。

渥毕萨尔之行,在爱玛的生活上,凿了一个洞眼,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一阵狂风暴雨,一夜工夫,就成了这般模样。她无可奈何,只得想开些。不过她参加舞会的漂亮衣着、缎鞋,她都虔诚地放入五斗柜。“她的心也像它们一样,和财富有过接触之后,添了一些磨蹭不掉的东西”。爱玛辞退了女佣人,不愿意在道特住下去了。她对丈夫老是看不顺眼。她变得懒散,“乖戾和任性*”。

查理怕引起爱玛生病。他们从道特搬到永镇居住。这是个通大路的村镇,有一个古老的教堂和一条子弹射程那样长的街。街上有金狮客店和引人注目的郝麦先生的药房。郝麦是个药剂师,戴一顶金坠小绒帽,穿一双绿皮拖鞋,他那洋洋自得的脸上有几颗细麻子,神气就象挂在他头上的柳条笼里的金翅雀那样。他经常爱自我吹嘘,标榜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他没有医生执照,但私自给农民看病。爱玛到永镇那天,由郝麦和一个在律师那里做练习生的赖昂陪着吃晚饭。

赖昂·都普意是个有着金黄头发的青年,金狮饭店包饭吃的房客。爱玛和他初次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相同的志趣,而且都爱好旅行和音乐。此后,他们便经常在一道谈天,议论浪漫主义的小说和时行的戏剧,并且“不断地交换书籍和歌曲”。包法利先生难得妒忌,并不引以为怪。

爱玛生了一个女孩,起名为白尔特。交给木匠的女人喂养。赖昂有时陪她一道去看女儿。他们日益接近起来,爱玛生日时,赖昂送了一份厚礼,爱玛也送给他一张毯子。

时装商人勒乐,是个狡黠的做生意的能手,虚胖的脸上不留胡须,仿佛抹了一道稀薄的甘草汁;一双贼亮的小黑眼睛,衬上白头发,越发显得灵活。他逢人胁肩谄笑,腰一直哈着,姿势又象鞠躬,又象邀请。他看出爱玛是个爱装饰的“风雅的妇女”,便自动上门兜揽生意,并赊账给她,满足她各种虚荣的爱好。

爱玛爱上了赖昂。她为了摆脱这一心思,转而关心家务,把小白尔特也接回家来,并按时上教堂。她瘦了,面色*苍白,象大理石一样冰凉。有一次,她甚至想把心中的秘密在忏悔时向教士吐露,但她看到教士布尔尼贤俗不可耐,才没有这样做。她由于心情烦躁,把女儿推跌了,碰破了她的脸。赖昂也陷入爱情的罗网。他为了摆脱这一苦闷,便上巴黎念完法科的课程。临别时,他和爱玛依依惜别。他们都感到无限的惆怅。

爱玛因烦恼生起病来。对赖昂的回忆成了她愁闷的中心。即使旅客在俄国大草原雪地上燃起的火堆,也比不上赖昂在她回忆中那么明亮。一次,徐赦特的地主罗道耳弗·布朗皆来找包法利医生替其马夫放血。这是个风月场中的老手。约莫三十四岁光景,性*情粗野,思悟明敏。他有两处庄田,新近又买下一个庄园,每年有一万五千法郎以上的收入。他见爱玛生得标致,初见面便打下勾引她的坏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