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第2/4页)

我们应该领悟到,婚姻忌讳缜密分析,若要求订婚的情侣耐心而冷静地解释求婚与接受求婚的动机所在,便是缺乏浪漫,或甚至是显得刻薄。然而,人们从来都热衷于打探求婚发生的地点和方式。

于拉比而言,若他声明并不真正了解自己求婚的缘由,并不存在理性且思路清晰、可与持怀疑或探寻态度的第三方分享的诸多动机,这并非有失敬意。他有的不是理论根据,而是感觉,是丰富的感觉;这感觉不许他放手让她走,即便她脑门开阔,即便她上唇会微微突出于下唇;这感觉是他爱她,因为她狡黠机灵,有出其不意的才智,激发他唤她是他的“水鼠”或他的“鼹鼠”(当然,她不同寻常的外表,也让他感到自己可以敏锐地发现她的魅力所在);这感觉是他需要娶她,因为她做菠菜馅饼时脸上的那份勤勉专注,因为她在扣起自己粗呢外套时的那份甜蜜,因为她在分析熟人心理时的那份灵动聪慧。

实质上,他并无严谨思虑,去巩固自己对于婚姻的笃定;他从未涉猎婚姻制度的任何书籍;过去十年中,他与孩童相处不曾超过十分钟;他也从未戏问过任何已婚者,更别说和离异人士有过任何深刻的对话,他无法解释为何大半婚姻都终于失败,这种一无所知和对婚姻参与者的想象缺失,让他免于了信心的丧失。

自有历史记载以来,婚姻多半都基于各种理性原因:因为两家宗地毗邻,夫家粮食生意兴隆,妻家父亲是一方执法大员,有世袭城堡,或双方父母同属一个宗教派别。在这些充分理据构架的婚姻中,流淌的是孤独,是违背意愿的交合,是不忠,是殴打,是冷酷,是婴儿室中传出的尖叫。

从任何一个中肯的角度看,基于理性的婚姻,从来都是不合情理的;它往往是权宜之计,是狭隘,是势利,是榨取,是虐待。由此,取而代之的——缘于感受的婚姻,基本无需为自己解释。婚姻的关键,在于它需发端于双方的殷殷之心,在强大本能的引指下,秦晋结好,且心里明了,这决定正确可靠。现代社会似乎早不乏“理性”,它们是痛苦的催化剂,基于精打细算的需求。确实,婚姻貌似越草率(也许相识不过六周,其中一方赋闲,或双方勉强成年),实际可能越坚实;这种表面的“草率”,相对于所有由所谓旧式的识时务者制造的错误和悲剧,倒是一种平衡。对“本能”的推崇,是千百年来不合理的“理性”造成的集体创伤性反应。

他求她下嫁于他,是在于这行为似乎杀机四伏:如果婚姻失败,双方的人生便也因此损毁。倡导婚姻不再是必需、单纯同居安全多多的论调,从明智的角度看,确实没错,拉比对此也不否认,但它们忽略了“危险”的情感诉求——让自己与爱人共同经历一种行为,只需个中情节扭转少许,便会造成共同的毁灭。拉比将自己愿以爱的名义被毁灭的殷殷之心,作为自己承诺的证明。求婚只是为了更加强烈地表达他的感情,从实用的角度看,这“并无必要”。婚姻也许令人联想到谨慎、保守和胆怯,但结婚却是完全不同的命题,它更草率,因而也更富浪漫!

婚姻,于拉比而言,仿佛是那通往亲密无间的无畏之路的高峰时刻;而求婚,则不乏闭目纵崖的每一点激情诱惑,期盼并坚信会有爱人崖下相托。

他的求婚,在于他渴望保存、冰封他和柯尔斯滕对于彼此的感情。他希求通过成婚,让一种狂喜的感受获得永恒。

来日,会有一段往事,令他一再回望,去追忆他曾想牢握的如火热情。那是个周六之夜,他们正在乔治街的一家屋顶俱乐部。两人立身舞池,沐浴在快速绕转的紫色与黄色的灯光中,音乐交替在嘻哈风的贝斯与露天体育场国歌一般激昂的合唱曲之间。她穿着便鞋、黑色天鹅绒短裤和黑色雪纺上衣。他想舔去她额角的汗珠,把她搂在怀里一起摇摆。这音乐,和身旁的舞伴,在承诺着永久终结所有的痛苦与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