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

柯尔斯滕建议骑车去福斯湾的波托贝洛,就半小时路程。拉比在王子街上柯尔斯滕认识的一家店租了辆自行车,他骑得不太稳。柯尔斯滕自己有一辆樱桃红的12速自行车,还带高级的夹式刹车器。他尽力跟上她。在下山的半道上,他变换了一个挡速,但链条却不听使唤,在轮轴上跳跃旋转,毫无力道。挫败感和一丝熟悉的愤怒,在他内心升腾起来。要走回到那家店,路程可还不短。但柯尔斯滕却是另一番模样。“你看你,”她说,“你这个大傻瓜,真有你的。”她把自行车倒立起来,反转排挡,调整后变速器。她的手很快被机油弄脏,最后脸上也沾上一点。

爱,是对爱人文韬武略的敬仰,这韬略,承诺修正我们的脆弱与失衡;爱,是对完美的追寻。

他已然爱上她的淡定,她那份“凡事皆终于无事”的信心。她性格乐天,不信宿命,这些美德,为他这位不同寻常的苏格兰新朋友所拥有——她的口音过于浓重,他需要重复三次,才能确认她说的是“暂时”一词。拉比的爱,是在找寻到与他互补的种种力量和自己渴盼的一系列品质时,合乎逻辑的反应;他的爱,源于认定自身不完美——源于对完美的渴望。

并非只是他如此。柯尔斯滕也试图弥补自身的其他不足。直到上大学,她才第一次走出苏格兰。她所有的亲戚都集居在这个国家的一个小角落。那儿的人,心性狭隘,缺少色彩,充满粗野气息,崇尚自我否定。她极力让自己追随南方人的品性。她向往的是光亮、希望和信奉自身、充满激情的人们。她敬畏阳光,厌恶自己的苍白与不耐晒。她的墙上就挂着一张非斯麦地那[1]的海报。

了解拉比的过往,令她兴奋。他父亲是黎巴嫩土木工程师,母亲是德国空姐,这让她着迷。他给她讲述自己在贝鲁特、雅典和巴塞罗那的童年故事,其中有阳光、美好和不时发生的极度危险。他会说阿拉伯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他的情话(以淘气的方式诉说),充满异国风情。与她的嫩白红润不同,他是橄榄色皮肤。他坐着时,会交叉着大长腿,他过于纤细的手会制作腌茄子沙拉、塔博勒色拉[2]、土豆沙拉。他用自己的世界滋养着她。

她,也在寻找令自己重归平衡、实现完美的爱情。

爱,同样也关乎脆弱,关乎对方的脆弱和悲伤带给我们的触动——尤其当这些脆弱和悲伤并非因由我们而起(譬如恋爱初期)。目睹爱人身陷危机、泪水涟涟、无计可施、意志消沉,这让我们得以安心——尽管他们文韬武略,却也并非天下无敌。他们也会有困惑迷茫。此种认知,会引导我们步入支持者的新角色,减轻我们对于自身缺陷的羞耻感,让我们因共享的苦痛经历,而与他们贴得更近。

他们搭乘火车去因弗内斯看望柯尔斯滕的母亲。她坚持要来车站迎接他们,即便需要搭乘巴士从镇子那头赶来。她叫柯尔斯滕“小乖乖”;在站台上,她紧闭双眼,牢牢拥抱着女儿。她颇为正式地伸手与拉比相握,道歉说眼下并非好时节:尚是下午两点半,天色却已接近黄昏。和女儿一样,她也有一双活泼的眼睛,但眼里多一份无所畏惧的气质,所以,它们的注视令他颇不自在——在逗留期间,它们总在不经意间端详他。

柯尔斯滕的家是一栋狭窄的灰色房屋,两层楼,带个露台;正对面是她母亲执教三十年的小学。在整个因弗内斯,很多人——店主、律师、医生——都记得,当年是在麦克利兰太太的启蒙下,开始学习基础算术和《圣经》故事。更为独特的是,大多数人都能回忆起,她以其独特的方式让他们感受到,她不仅深深喜爱着他们,却也极容易被他们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