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第2/3页)

这算是已经进入质证辩论阶段了。

在主审官的许可下,公诉人说道,“被告律师,你应该知道证物链的原理。”

证物链是指证物由案发现场到开庭审讯整个过程,因为要确保证物得到妥善的保护所以证物链越短,越 少人接触,就会越安全。

“由庆南市公安局的陈述书可得知,被害人从被解救出来及至登上回金陵的列车,都不知道韩惠竹嫁给了她的前夫钟树鸿一事。在列车上及至到家这一段,她也对此也是不知情的,这一点金陵大学双博士学位高煦高教授已经证实。她回来的第一时间就质疑你,完全没有问题,这恰恰证明了她对韩海的质疑是基于她先前的怀疑,而非私心,甚至主审官可以将她的怀疑列为考量的侧重点。”

周徽嵐微微一怔,高煦给她做证了?而且她没想到高煦竟然是双博士学位的人,这个份量的证人的证词可信度满分。可是她记得八三年第一批博士号称十八罗汉,全部都是数理化的。现在才是八二年,这样看来,他的双博士学位并非在国内取得的?

这时,书记员奋笔疾书,主审官和陪审员都动了笔在本子上写下了什么。

放下笔后,主审官示意辩护律师说话。

曾律师说道,“其次,我方被告否认那封信与他有关。”

“最后,杨建平乃人贩子,社会关系复杂,他所收到的汇款来历不明,并不能说明是我当事人所寄。被害人的发言和供述太过牵强附会,一心想往我当事人身上挂罪名,我反对。”

“我的当事人这些年事业做得大,为社会提供了很多的工作岗位,也缴纳了很多税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像这样努力为社会做贡献的人,我恳请法官阁下,陪审员,书记员,明察秋毫,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释放我的当事人。”

“退一万步讲,即便我的当事人构成犯罪,也属于无心之失,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他并不是丧心病狂的人,当初也是出于好心前去帮忙的,发生那样的事,也非他所愿。希望主审官看在这一点份上,酌情轻判。毕竟我们要给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试想如果帮人,都帮出麻烦帮出仇恨来,以后谁还敢好心做好事?”

周徽嵐得到主审官允许之后,发言,“辩护律师,你的意见自相矛盾,既然认为自己当事人无罪,为何还要发表罪轻辩护意见?”

此话一出,场面十分尴尬。

韩海皱眉看向曾律师,心中很是不满,他这不是等于间接承认他有罪吗?

察觉到他的不满,曾律师尴尬之余又是无奈,他这是在替他铺垫懂不懂?这个案子他的预感很不好。

这时公诉人说话了,“[经依法审查查明]:那封信,经我国权威笔迹专家鉴定,确实和韩海的笔迹对不上。”

韩海笑了。

公诉人继续说,“但原告周惠兰被卖到偏远山区系事实,其买主杨建平在十八年内收到四笔来历不明的大额汇款是事实,且庆南公安局已经排除了汇款系杨建平亲属朋友所寄这一可能。”

当时在庆南时,周徽嵐协助顾嘉勘破抓获了杨建平所在的人贩子集团,属于救人也属于自救,当时得知她也是受害者的身份,后来庆南县着手调查了当初关于她被拐卖的真相。并且从杨建平上线那里,取得了相关口供,这份口供如今帮上了忙。

韩惠竹感到很冷,她可以听得出来,双博士学位的高教授、庆南市公安局以及仪水县公安局,都向周惠兰提供了帮助。

这就是他们家挑衅了公安局他们站到了公检法的对立面的后果吗?

公诉人又说道,“这些事发生的年代久远,韩海为人谨慎,没有办法收集到更多的证据,很多只能从动机上人性上推断。但可以看出,我们的推断有理有据,逻辑链清晰,没有反逻辑的地方。韩海有作案动机,有作案的便利,并有这个经济实力。这样一看,所有的线索汇聚,指向的人正是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