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一(第4/7页)

“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同一年到我这儿来的。”伊娃说。

“那孩子来的时候是一岁,现在刚过了三年。”

“他来的时候有多大你并不知道,老师也不清楚。把他们送去吧。”

老师吃了一惊,但并没有怀疑,她早就放弃揣摩镇上黑人的行为方式了。因此,当里德太太说他们三个都叫杜威·金,是堂兄弟,都是六岁时,老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就把他们登记在一年级的注册本上了。她曾经也一样认为分辨他们毫无困难,因为这三个孩子长相完全不同。但她逐渐发现和先前的那些人一样,自己也开始分不清他们了。他们不允许别人分清他们。他们在她的头脑里搅作一团,最后她确实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用同一种声音说话,用同一个头脑思考,还维持着一种令人不悦的私密感。这三个杜威胆大包天,难以接近,行事难测,从他们在梅德林生活的日子到之后的岁月里始终是一个谜。

杜威们是在一九二一年来到伊娃家的。在这之前的一年,她把厨房外的一间小屋租给了“柏油娃娃”,那是个瘦削、沉默、漂亮的男人,说话总是细声细气的。多数人认为他有一半白人血统,可伊娃却说他是个纯种的白人。伊娃说她一眼便能看出一个人的血统,这个人可一点黑人血统都没有。他初来梅德林的时候,人们都叫他“漂亮的约翰尼”,可是伊娃瞅了瞅他奶油色的皮肤和玉米须一样的头发,就半开玩笑半挖苦地叫他柏油娃娃。他是山里的孩子,独居独处,从不麻烦别人,只求把自己灌得烂醉。他起初在一个禽类市场干活,拧了一天鸡脖子之后便回家自饮自酌,直到上床睡觉。后来他开始旷工,并经常付不起房租。他丢了那份工作之后,便一大早出门,到处干点零工,有时也伸手讨点小钱,一回家就拿起酒瓶。由于他不招惹是非,吃得不多,别无所求,只不过喜欢喝劣质酒,倒也没人讨厌他。而且他时常参加星期三晚上的祈祷会,还用人们所能想象的最甜美的高音唱出《赞慕福地歌》。他打发杜威们去替他买酒,大部分时间里他瘫在地板上,或是坐在椅子上盯着墙壁出神。

汉娜有点为他担心,但也就是有点而已。因为人们很快就清楚了,他只不过是需要一个可以悄悄死去却又不是独自死去的地方。没有谁想过要建议他振作起来或是让他看看医生之类的。甚至在祈祷会上听他唱起《赞慕福地歌》时潸然泪下的女人们也没想过劝他参加教堂活动。她们只是聆听着他的歌声,抹着眼泪,生动地想象出了自己即将迎来的死亡。人们要么接受了他对自己生活的评价,要么对此无动于衷。不过,人们在无动于衷之中还抱有一定程度的轻蔑,因为他们对那些把自己看得过重的人没什么耐心,他们对自身的重视竟到了但求一死的程度。因此,他最终成为夏德拉克的第一个追随者——柏油娃娃和杜威们一起参加国家自杀日活动,也就不足为奇。

出于伊娃的冷漠眼神和乖僻性格的原因,她自己的孩子都是悄悄长大的:珍珠在十四岁那年结了婚,搬到了密歇根州的弗林特。她从那里给母亲寄来多愁善感的信,信纸里还叠着两美元。这些信里充盈着鸡毛蒜皮的烦恼、她丈夫的工作和孩子们更喜欢谁之类伤感的废话。汉娜嫁了个喜欢说说笑笑的丈夫,名叫里库斯,他在他们的女儿秀拉三岁那年就死了。于是,汉娜搬回了母亲的大房子,打算一辈子照管房子、伺候母亲。

匹斯家的女人钟情于除了波依波依之外的所有男人。伊娃遗传给她女儿们的正是对男性的爱。人们议论说,这很可能是因为那座大房子里没有男人,没有男人来管理。实际上并非如此。匹斯家的女人们爱男性是单纯热烈的。尽管伊娃年岁已大,又是独腿,还是有一批男人常来造访,她虽然不与谁确立关系,但热衷于调情、亲吻和开怀大笑。男人们愿意瞧她那好看的小腿、整洁的鞋子和深邃的眼中偶然滑落的注视。他们还愿意在坐下来下棋的时候看到她脸上的喜悦,他们心里明白,即使她像她一贯喜欢的那样对他们拳脚相加,在她面前,有所得的终归是他们。他们给她读报,对刊载之事加以评论,伊娃会不以为然地听着,事实上还会责备他们解读错误。可她同他们争论时毫不恼火,专注于对他们本身的爱,这种异议反倒确证了他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