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4/18页)

“清清楚楚——跟拍照一样清清楚楚。”萨姆低声回应。

“这里,有个心理学方面的验证,”雷恩温和地继续解说,“我们依据逻辑再来理清伍德的涉嫌。当然,他不应该一开始就存有如此的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行凶后有机会离车并扔掉手套,不,他绝不该冒这个险,而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心理准备,即他没机会处理手套,在事后的搜身中,这副手套会在他身上被发现,而这正是这个巧妙的谋杀计划中最绝妙的一环!因为即使在伍德身上发现手套,即使车上再无任何一副其他手套,他仍能理直气壮地面对审讯。毕竟,售票员戴着手套一向被视为理所当然,就算在炎热的夏天,手套仍是他执勤时的正常配备。想想看,一位售票员,整天得收钱找钱,他拥有这一点基本的心理方面的优势,即手套在他身上发现会被看成理所当然。顺着这可信的推论,我对自己有关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确信。毕竟,如果伍德事先并没有把握销毁保护他行凶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寻常、最不惹眼的护手方式,比方说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难以确保隔离毒针。

“另一方面,伍德的谋杀计划其实应避开雨天,雨天迫使车门和车窗密闭,因此选在好天气的日子下手比较有利。若是好天气,他随时有机会将手套偷偷扔出车门或车窗之外来销毁罪证,而警方也无从认定丢弃者是谁——这一点对伍德很安全——毕竟整辆车上谁都有机会也有嫌疑。同时,好天气时,电车一路开来,乘客上上下下很频繁,警方也非得考虑凶手早已离车这种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选择好天气下手最有利,为什么最后他却在一个暴雨滂沱的日子来谋杀朗斯特里特呢?这实在困扰了我相当长一段时间,但经过专心推敲,我认为不管晴天或雨天,这个特别的晚上可向凶手提供一个几乎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最重要的原因——当天朗斯特里特有一大群朋友同行,其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嫌疑犯。可能正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好运气太诱人了,他便顾不得原来的计划毅然出手,而恶劣的天气果然也干扰了他本来更周详的杀人计划。

“而且,身为一名售票员,他当然更拥有一般凶手所没有的另外两样优势。第一,众所周知,因为装零钱并且不断地收钱找钱所带来的摩擦,售票员的制服口袋衬着一层坚韧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凶器放进其中一个口袋随身携带,一抓住好机会随时可下手。我猜,伍德极可能把这浸了毒液、插着针的软木塞,带进带出已数星期之久。第二,身为售票员,他比车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把凶器偷偷放进被害人的口袋,因为,正如当天四十二街电车上的实际情况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须经过售票员的身边,尤其在交通高峰时间,大批乘客蜂拥而上时,这个优势更能确立。于是,加上这两样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推断,对我而言,伍德的涉嫌就更确定了⋯⋯”

“不可思议,”布鲁诺这时再次赞叹,“不可思议到了可怕的地步,雷恩先生,您所说的和斯托普斯的自白,每一处细节都完全吻合,而我很清楚您并未和斯托普斯谈过话。斯托普斯坦白,那个插了针的软木塞是他亲手做的,至于纯尼古丁毒液的获取方式,正如席林医生在验尸报告中所说——从市面上买回杀虫液加热蒸发,得到纯度极高的尼古丁毒液,然后再将针浸到毒液中。他将凶器放入朗斯特里特口袋的时间,是朗斯特里特站在车厢后部帮同伴买票、等着找回零钱的那一刻。在进一步的自白中,斯托普斯也提到,他原先的确计划找个好天气的晚上下手杀朗斯特里特,但当天晚上,他一见有一群人跟着搭车,觉得有机会把嫌疑转嫁到这些人身上,这样的机会不可失去,便顾不得天气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