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3/18页)

“至此,我认为事情非常明确,凶手把软木塞放进朗斯特里特的口袋时,必定戴着手套。”

萨姆和布鲁诺对视一眼。雷恩闭上双眼,用低沉而平静的声音继续说:“我们知道,软木塞被放进朗斯特里特的口袋,是他上车以后的事,从事后每个人的证词都可确定这点。而我们也知道,朗斯特里特上车后,车门和车窗就再没打开过,当然有两个例外我们不能忽略,一会儿再说。毫无疑问,凶手必定是事发后萨姆巡官侦讯过的、还留在电车上的人,而自从朗斯特里特及其友人上车之后,就再没有人离开电车一步,除了一个例外,这个人奉达菲警官之命下车,但很快回到了车上。

“我们也十分确定,车上所有人稍后在车库接受了侦讯和彻底的搜身,却并没有任何手套的踪迹;而且,你们也必定记得,这批人下车后进入车库,这一小段路的两旁全站着警员和刑警,事后这段路的范围之内也没有发现手套。还有,巡官,你仔细回忆一下,在你跟我叙述完所有经过之后,我是不是特别问到,这批人的随身携带物品中是否有手套一类的东西,当时你也断然否认。

“换句话说:虽然凶手仍然留在车上,但这里有个极不寻常的情况,就是执行凶杀的这个重要道具,居然在行凶后不翼而飞。它不可能被扔出车外,因为朗斯特里特一行人上车之后,车窗就没再开过一条缝;它也不可能被丢出车门外,因为仅有的几次开门,都由达菲警官亲自把关动手,确认绝对没人可浑水摸鱼,否则达菲警官一定会注意到且报告此事;这手套也不可能在车上销毁,否则搜车时必定有残骸存留而立即被发现;甚至也没有机会被交给共犯或偷塞到某个无辜的乘客身上,因为那样的话手套也自然会出现,而出现在共犯身上和在凶手身上基本上没什么两样,至于嫁祸给其他乘客的情形,很显然搜身的结果证明并未发生。

“如此说来,这幽灵般的手套究竟怎么凭空消失的?”雷恩停下来,喝了一小口咖啡,那是稍前肥胖的福斯塔夫端来给主客三人的,“推论至此,二位,我真心告诉你们,我心里非常振奋。布鲁诺先生提到奇迹,这一刻摆在我眼前的不就是个奇迹吗?尽管手套的消失如此神秘难解,但我依然不相信无稽的解释,只简单寻求不违背古老逻辑法则的理性解释,即它必定是经过某种方法、经过某种媒介处理掉的。手套既没有扔出车外,也没留在车上,那答案很单纯了,就是有人下车顺便带了出去。我们知道,事发之后,只有一个人下过车,这个人就是售票员查尔斯·伍德,他被达菲警官派去通知警员莫洛以便向总局报案。至于在第九大道执行交管任务的警员,看见事情可疑便主动跑来,达菲亲自开的门,而希坦菲德上车后也就一直待在车上。伍德找来的警员莫罗,上车的情况和西滕费尔德一模一样。也就是说,凶案发生后,有两个人上了车,全是警员,但离车的人只有一个伍德,当然,他是去而复返,最后仍留在车上。

“于是,我被迫面对这么一个结论,极不可能,极异想天开,极其违背常理:把手套带离凶杀现场并予以处理的人,竟是电车售票员查尔斯·伍德。当然,这个结论一开始让我自己都悚然一惊,但却如此确凿、合逻辑且无从动摇,我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

“真是神奇得不得了。”布鲁诺长叹。

雷恩露齿一笑,继续说:“好,是查尔斯·伍德带走手套并予以处理,那么究竟他是凶手还是只是共犯?他是否只是利用事发时的骚乱,从凶手手中接过手套负责销毁证据?

“你们二位回想一下,在萨姆巡官叙述完后的讨论中,我说谋杀的经过我已大致清楚,但并未进一步阐明,理由是,当时我无从清楚判断伍德是凶手还是共犯。我怀疑伍德并非真凶,只是共犯,可是,伍德直接涉入这桩命案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若伍德不知情而凶手把手套偷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无辜被嫁祸——如此,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时被发现,要不就是伍德自己发现进而必然立即报告警方;换句话说,既未在他身上找到手套,又不见他主动报告,那只有一种可能,他利用通知警员莫罗的机会带走手套并予以销毁,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处理这手套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