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第2/3页)

 

一个星期后,第三封信到了。在以后的四个星期里,每个星期四下午,约翰都会收到同样的信,同样的要求,同样的做法,唯一不同的是信里指定的旅馆。

 

有三次,约翰依照信上的指示办了:银行、地铁、旅馆。每一次他都没吃午饭,直接回到办公室。每一次他都胃痛,每一次他都得吃药。

 

事情成了例行公事,倒也没什么了。约翰喜欢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他甚至特地为查理先生建立了一个帐,写明每次付款的数目和日期。这么做有两个理由:第一,约翰的开销从来都是要记在帐上的,他一向是收支平衡的。第二,在他潜意识里,希望这笔开支至少能从所得税中减去。

 

除了每星期四的冒险外,约翰的生活还是老样子。他照常工作,一星期有两晚上在露西那里过,其他五个晚上和太太在一起。

 

他没有向太太提起敲诈一事,也没有向露西提起。约翰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最好不要跟任何人讨论个人的私事。他知道,查理知道,这已经够了,他不想再让更多的人知道。

 

当第六封信寄来时,约翰锁上办公室的门,烧掉信,坐在办公桌后面沉思。在一小时里,他没有敲桌面,没有胡涂乱写,只是坐在那里沉思。

 

他意识到,这事不能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他不仅每星期要胃痛一次,而且每星期都要支出这样一笔钱。对约翰来说,每星期一千元不算是个大数目,但这种支出是不必要的,必须停止。

 

有两个方式来了结。第一种方式,就是让照片寄给约翰太太;第二种方式,就是由他来阻止这种敲诈。第一种方式会引发不好的后果,第二种方式似乎又不可能。

 

当然,他可以在钞票中附一封信,请求敲诈者高抬贵手,但这显然是没有用的。那么,怎么办呢?嗯,可以干掉他!

 

这似乎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唯一的阻止现金流失的方法。但这很难做到,因为他不知道查理是谁。约翰不可能到旅馆守候,因为查理认识他,一看到他在那里,就不会露面了。同样的道理,他也不能潜伏在地铁的存物间。

 

不认识他,也没有见过他,怎么下手干掉他呢?突然灵机一动,约翰笑了,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办法。

 

那天中午,约翰离开办公室。但他没有去银行,而是去了许多地方:化学药品店、超级市场,还有几家药房。他很小心,一家只买一样东西,他买的是做炸弹用的各种原料。

 

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利用平常装钱的雪茄盒,做了一枚炸弹。经过一连串巧妙的设计,只要一掀盒盖,炸弹就会爆炸。如果不掀盒盖,光是盒子掉落或碰撞,同样也会爆炸。

 

炸弹装好后,约翰像往常一样,送到地铁的时代广场站,轻轻放进存物间,取下钥匙,装进信封,写上查理的名字,留在布拉克旅馆的柜台上,然后回到办公室。这一次,他晚了二十分钟。

 

那天下午,他无法工作,他把购买炸弹材料的费用,记在付给查理的帐上。一想到明天早上之前,就可以结束这一切了,他不禁笑起来。他无心做别的事,只是坐在那里,赞叹自己这个解决方法的巧妙。

 

炸弹绝不会不响,盒子里的炸弹威力很大,查理先生和他周围二十码之内的一切,都会被炸掉,所以,这位敲诈者是在劫难逃了。不过,这也可能伤及查理周围的人。如果他在地铁里打开盒子,或者失手落到地上,那死伤就可怕了。如果他带回家,在他自己屋里或公寓中打开,那么造成的死亡和破坏就会小得多。

 

但约翰并不关心查理带多少人一起进坟墓,这跟他无关。查理一死,约翰就可以好好活了,事情就这么简单。

 

下午五点,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完。约翰站起来,离开办公室,在走廊站了一会儿,想了想,决定不回家。他已经做了一件意义重大的事,已经解决了一个难题,他觉得应该好好庆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