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

三十岁时,米切尔决定当一个职业窃贼。

 

在此之前,他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他当过兵,退伍后结了婚,有自己的工作,他是一个钟表修理匠。三十岁时,发生了两件事,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妻子的突然病逝,以及随之而来的失业。

 

米切尔觉得自己很适合做盗窃这一行。他以前没有犯罪记录。跟黑社会也没有联系。他清楚地知道,大部分的职业窃贼为什么会失手被擒。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有固定的行窃方式;通过黑社会销赃;有犯罪记录。

 

说到犯罪记录,五年来,米切尔连交通罚款单都没有收到过;至于销赃嘛,他决定只偷流通的货币,那样就不必依靠别人来销赃了。

 

他开始了准备工作。

 

首先,他练习进入室内的方法。

 

他虽然对开锁很熟练,但还是决定用更快的进门方式。他用玻璃刀和胶布练习切割,并用肥皂来降低噪音,他练得非常认真,一直练到能迅速无声地在玻璃上划出一个六英寸的洞,然后轻轻一敲,取下那块玻璃。

 

接着,他开始从各个商店购买所需要的工具。他买了一把小铁撬、一把镙丝刀、一些马赛克条,以及一把昂贵的镶钻石头的玻璃刀。至于衣服,他买了一双很流行的胶底鞋,一件海军蓝外衣和一条黑裤子。他不想穿一身黑,这样太引人注目,但是黑色的效果总是好一点。他最后买了一个小收音机。

 

然后,他开始了他的冒险工作。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个有钱的塑料公司董事长的家。那是一栋大房子,位于城西。米切尔经过仔细的侦查,弄清了他们没有养狗,晚上也没有仆人睡在里面。固定的住户只有董事长和夫人,以及他们的两个儿子,儿子们目前在上大学,周末一般不在。

 

每隔三天,米切尔就在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打电话到董事长家。第一次有人接,米切尔马上挂断电话。第二次,还有人接,他假装打错电话,搪塞过去。如果他打四次电话时,还有人接,那米切尔就决定放弃了,但是,第三次打去时,发现董事长夫人不在。

 

米切尔立刻穿上黑衣服,将工具放进褐色的帆布袋里,钻进自己的汽车。汽车的牌子和颜色都是最普通的那种。从家里开车到购物中心,只需要几分钟,到了那里,米切尔又打了一次电话,仍然没人接。

 

当他抵达那栋房子附近时,把车停在大约两条街外,然后,从帆布袋取出玻璃刀、胶布和起子。他已经侦查好了,知道可以从屋边的一个小窗户进去,那里有树木遮着,不易被人发现。

 

房子里亮着灯,没有汽车的影子,虽然车库的门是关着的。他早就预料到灯会亮着,实际上,这对他更有利。

 

他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向屋子走去,进入之前,他先躲在树丛里,向四周观望了一下。当他确信没有人注意他时,就在玻璃刀上抹了点肥皂,撕下一片胶布,一分钟之内,他就取下玻璃,戴着手套的手伸进窗内,打开窗户,钻了进去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掏出口袋里的收音机,调到本地警察呼叫的波长上,然后把收音机放回口袋,将耳机塞进左耳朵,戴上他妻子的一个旧袜子做面罩,以防万一,免得被人认出。他开始四处搜索。

 

他只给自己十五分钟的时间,弯着腰,以免被窗外的人看见。他依次搜索了书桌的抽屉、五斗柜、壁橱和所有可能放钱的地方。

 

在安静的屋子里,他的神经在尖叫,他用全身的意志来控制自己。有一次,一辆汽车在外面慢下来,他吓呆了,一动也动不了,接着,他咽下那种恐惧,继续搜索。

 

他在书桌抽屉里找到两百九十美元,在女人的珠宝盒找到三十元,在衣橱的一个钱包里找到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