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第2/3页)
九月二十七日那天,我下班回家时,劳勃已经赴约会去了,那天早上他告诉我,晚上要在丽莎家吃晚饭。
七点钟,我从冰箱里取出一瓶汽水,坐在起居室里喝。
突然,我听见一声枪响。
那声音来自楼上。
我僵坐在那儿,半分钟之后,我才移动了一下。
我放下汽水瓶,把门打开一道缝,侧耳听听。外面静悄悄的。
对面楼上住着一位学法律的学生,除了周末,平时看不见他;他隔壁是一位新住户,一位满脸病容的老人,他是几星期前搬进来的,我在过道上见过他几次。另外的房间是空的。
这一天是星期四,房东在城里办公室做勤杂工。她每星期去三个晚上。
楼道对面有电话,我可以打电话报警,可是我上了楼梯。
我无法解释为什么,这种举止不像我平素的为人,这必定是命运之神冥冥中在捉弄我,拉我上楼。
我上了黑暗的楼顶,走到中间的房门,扭开门柄。
门是开着的。
那个一脸病容的老人躺在幽暗的房间地板上,手里有一把枪,血从他的太阳穴流出来。
我看了看四周,茶几上有一张纸条,我走过去读那张字条:
“我没有希望,每个人都袖手旁观。我名下有一百二十七元。房租已付。现在只是一个有病的酒鬼,一切都过去了,她去了,孩子也去了,谁还在乎我?”
我的第一个直觉是要下楼打电话报警,突然,几天前劳勃讥笑我的话在耳边响起:“你是一只没有用的耗子,所以她才会选上我,你没有胆量,只会吱吱叫。”
我望着地上的尸体,再看看遗书,知道我要做什么了。
我拿起遗书放进口袋,在尸体边跪下来,搜他的口袋,掏出皮夹,取出钞票,里面共计有五张二十元,一张十元,三张五元,两张一元。我把钱放在桌子上,用手绢小心地擦擦皮夹,塞到尸体下面。
我拉开抽屉,把书桌前的椅子翻倒,从死者手上取下手枪,擦拭干净,放在死者的手边。
然后我走出房间,顺手关上门。
我来到劳勃的房间,擦掉每一个我可能留下的指纹,再把钱塞进一只茶色的破鞋里,然后把手绢放回口袋。
把一切都弄好之后,我走出公寓,在街头漫步,心里把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枪上没有指纹,警方不能以自杀案办理。
公寓里没有其他人,他们会把焦点落在我和劳勃身上。
我循规蹈矩,从不侵犯他人,银行还有不少存款,而且,我从不请假怠工,从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规律,没人会怀疑我能做出这种事。
而劳勃,警方会查出他是个退学的学生,经常流连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杀是不可能,尸体上的钱夹值得怀疑,当他们在我们住所搜查我们的房间时,会找到劳勃旧鞋里的钞票。
劳勃会说,他七点以前就离开公寓,乘出租车到丽莎家和她过夜。她也会支持他的说词。
至于死亡时间呢?大约七点十五分,医生能够说出时间,但不会精确到几分几秒。
而我知道劳勃的时间表。他会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到处游荡。丽莎七点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厅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在那之后是否有人看见都无所谓。他们会推测说,他在离开我们的住所之前,到楼上老人的房间看看有什么可偷,发现老人在家,两人大打出手,结果老人不敌被杀害,并被抢劫。
我取出那位老人的遗书,一边走一边把遗书撕碎,再让纸屑从指缝中溜掉,随风四散。
我走进一家电影院,看了场粗俗的电影。这是为警方留下不在场证明做的。
我徒步走回家。房东的汽车停在屋前,她已经下班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