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

当然,我愿意告诉你那天晚上的事。

 

不过,首先我得告诉你有关劳勃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们是老乡,我上小学时就认识他。所有同学都崇拜他。他骄傲自大,反应敏捷,身强力壮,爱开老师玩笑、搞恶作剧。他给我取个绰号叫“耗子”,所有同学都跟着叫。

 

上中学时,我不愿和劳勃他们那一伙人在一起,我讨厌他们,他们一肚子坏心眼儿。劳勃上高一时就被学校开除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在镇上看见他。

 

三个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馆里遇见他。当时我正面对一个难题。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经搬走,我不想单独负担每月两百一十元的房租。

 

我银行里有些存款,我从不挥霍,只攒钱。从小母亲就教我:存点钱,积少成多,将来自己创业。

 

母亲是个好人,在我十四岁时去世。我经常怀念母亲。

 

劳勃和我大谈小学时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坏,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谈吐文雅,衣服干净,样子说得过去。我告诉他我的处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后说,也许我们可以住一起试试,看看合不合得来。

 

事情就是这样开始。

 

有一阵我们相处得不错。他喝酒,追女孩,偶尔不去上班,向我借点儿钱,总是有借有还。

 

我们各有各的房间,我常常在自己房间里听收音机和看书,他在起居室看电视。

 

夜里他通常不在。假如回来的话,也是很晚才回来。这种生活方式还可以,我想至少还可以维持几个月,一直到我的租约期满。那时假如我找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认识了丽莎。

 

她是我做事那个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厅的女招待,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声音柔和,还有诱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儿吃午饭,两周之后,才开始和她约会。

 

母亲曾经告诉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我有前途,我不想未来被女孩子毁坏。母亲说得对,总有一天,你会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到时候你就会知道。

 

遇到丽莎,我心想:我知道了。

 

我们一道看电影,偶尔吃顿饭。我们常在公园散步,有时候手拉手地坐在湖边,看着鸭子在水中嬉戏。

 

我每星期见她一两次。我从没有去过她的公寓,总是和她约好在某处见面,或者下班后去接她。餐厅的人都认识我,我去接丽莎时,他们都对我微笑。

 

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小餐馆吃通心粉时,碰见劳勃在那儿喝酒。他走到我们的餐桌前,欣赏地看着丽莎,然后,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来。

 

那天晚上,丽莎特别兴奋,我从没看她那样笑过。

 

回到公寓,劳勃在房间踱着步说:“那只小狐狸真性感。”

 

我想揍他,很高兴真揍了他。我被他打倒在地板上,嘴唇被打破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自己曾企图揍他。

 

他磨着拳头,对我大笑,“耗子,别浪费我的时间,我是和男人打的,不是和耗子斗。”

 

我很想让他搬出去,现在就搬,可是租约还没有到期,我不想被那些房租困扰。

 

这以后,劳勃开始和丽莎约会。

 

丽莎对我说:“我是要和他约会,怎么样?你总不会说送我两样廉价的小东西,给我一点儿钱,你就拥有我吧?”

 

以后我再没有见到她,我换了一家餐厅去吃午饭。

 

劳勃每次和她约会都告诉我。

 

他下班回来,冲个冷水澡,哼些愚蠢的小调,然后,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门。

 

“耗子,我和丽莎约会了,你要不要听听我们昨晚做了些什么?我在她的公寓过夜——多么令人销魂的夜晚啊!”

 

我只是呆坐在那儿,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