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 进退不是非取即舍(第4/6页)

第一,很多事业的发展可参照中国经济改革的路径,慈善也不例外。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1978年拉开大幕的,发展到第十四个年头,市场经济的大政方针才逐渐形成,“摸着石头过河”。所以第一个要借鉴的就是“敢于试错”,同时要包容。

第二是要自主。我们说“自主创新”,重点不在“创新”,而在“自主”。有自主才能有创新,不自主就不创新。科学家都听处长的,中国不会有自己的乔布斯。中国这样的民族,这样的文化,当然有条件出乔布斯,但是制度要改。那么多聪明脑袋,被一个智商没那么高的人管着,能创新吗?

第三,尝试一段时间后,一旦取得成绩就迅速确立模式。1988年党代会确立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党代会确立了市场经济,1997年最终确立了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中国经济改革走过十八年,经历了尝试、宽容、自主、法律确立,最后慢慢成型。

如果,我们将2008年定义为“中国公益慈善元年”,到现在刚刚走过几年,已经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慈善总会有问题,红十字会有问题,宋庆龄基金会有问题……

这些公益机构爆发的问题,起源于2008年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慈善意识都得到启蒙,启蒙之后开始向外捐资,更多人成为公益的股民。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地震……随着捐款人群的扩张,大家开始关注这些钱用到哪儿去了。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的快速更新,也起到了跟踪和监督的作用。

发现病症是治病的前提,不满意就要改造它。在种种争议中,中国公益慈善以一种比想象更快的速度在改革,这是进步。人类历史上没有实现过不打折扣的理想,打折扣的过程中,也打掉了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

世界需要你的存在

是不是每一个搞慈善的人,都明白自己未来十到二十年间的使命呢?

我个人认为,从历史角度看,从2008年开始的二十年,是中国公益建章立制的发展阶段。建立多少公益机构、帮助多少人,都不是最重要的结果。下一个二十年才是壮大的二十年。

那么,需要政府思考的是,在这建章立制的二十年,什么可以“不急”,什么应该“着急”。

建章立制要着急,一是涉及慈善立法问题,二是涉及立法之后的执行问题,理念和立法应该成为这个阶段的重要工作。

我个人认为,公益机构必须进行大范围的改革,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大量公益机构严重缺乏人才,我不好深说了,得罪人。公益机构领导者平均年龄太大,已经过了能把一件事情干好的最佳年龄了。当然,太年轻也难以胜任。我们需要三四十岁的中坚力量,最有冲动干劲,也最有经验。

针对公益机构的人才培训也很薄弱。前不久,我刚给中国公立公益机构做了第一次新闻发言人的培训。2003年,国新办启动“新闻发言人培训”,我从第二期开始做老师,从省级到市级,几乎涵盖了各个部门,唯独没做过慈善机构的新闻发言人培训。今天这些机构暴露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是缘于缺少媒体沟通经验,缺少与公众对话的经验。北师大有一个“公益研究院”,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科班,对慈善结构的组织管理者进行培训或轮训。

最后要补充的是,我们的很多慈善和公益理念需要改变,在这里讲三点,也是与大家共勉:

第一,公益、爱和慈善永远是自愿的事情。没有理由劝捐或者骂人家不捐。劝捐表面看很有效,但一定会摧毁这个基础。2008年汶川地震,我公开表达过这个意见,然后被别人骂,被骂也要表达。就算一个人有亿万身家,就算他一分钱没捐,你就有权骂他吗?有权对捐多捐少施压吗?你无权指摘别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