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 进退不是非取即舍(第3/6页)

今年我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批评政府、批评党、批评社会不够进步,是不是也该批评一下自己?每一个公民都没问题,都是党和政府的问题,谁说的?党和政府什么时候让你闯红灯?什么时候让你用散步的速度在街上开车并乱加塞?”

而且我发现,很多知识分子也在利益的驱动下,不能理性看待问题,甚至夸大事实来印证自己的某种观点。这很糟糕。

慈善,来自内心对爱的需求

接下来进入第三个层面,谈谈慈善、爱与公益的实质。

慈善、爱与公益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对别人的帮助,是吗?我想告诉各位,人性是自私的。过去几十年,我们党教育干部、老百姓都要大公无私,结果一度使这个国家濒临崩溃。到今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究竟改革了什么?核心价值或者出发点是什么?回头一看是邓小平终于明白了“人性是自私的”这个道理,然后开始顺势而为。

改革开放有两个标志性事件:一是《光明日报》发表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二是安徽小岗村承包土地按手印,土地承包的核心动因,就是尊重“人性是自私的”这个前提。

接下来这个理念延伸到了城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制的基础也是人性,持股人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为自己工作更有动力,而为自己做就是为企业做。所以,不再讨论“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背后曾有过痛苦的思考,慢慢才找到一条顺应人性、顺应时代的路径。

那么,既然人性是自私的,公益、慈善和爱又何以立足呢?这与“自私”不是相悖的吗?恰恰不是。

2005年我在台湾采访慈济,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要求义工或志愿者帮助了别人之后,不仅不用别人道谢,反倒要向别人致谢。因为“不是我帮了你,而是你帮了我”。这是什么逻辑呢?有一句话叫“助人为乐”,帮助别人也是一种快乐,一种需求。

人生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需求。到了某一个年龄,或者当你爱到极致,你会发现自己不再渴望从别人那里获得什么,更关注的是“我能为你做什么”。这不是虚伪,不是迎合,而是内心深处对爱的需求。

从整个社会来看,当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自然也会产生一种超越物质的需求。这个时候,才是爱的开始。慈善公益的发展应该朝这个方向走。

一味地宣传“大公无私”,鼓励“见义勇为”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是扭曲的价值观。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么会去爱别人、爱社会呢?反过来,只有当帮助别人成为自己的需求,而且是实实在在的需求时,公益、慈善、爱才真正具备了推动的基础,而不是作秀。

公益行动不是“搞运动”

我们从来不缺“公益行动”—中国人搞运动习惯了,整套流程都很在行—我们更需要的是爱的感受和需求。骨子里没有爱,行动也只不过是空壳化、荒漠化的行动。

我们应当让更多参与者心中升起帮助他人的需求。刚开始或许略显形式主义,甚至有些空壳化,但是没关系。只要目标清晰,可以逐渐向壳里注入实实在在的内容。

另外,就算公益事业目前在中国进展缓慢,请不要急着骂。批评是应该的,改正也是应该的。但是稍有纰漏就要遭遇谩骂,中国的慈善之路就长不了。当你陷于一个不敢出任何差错的境地,还能发挥多少优势呢?这是一个社会的容错能力。

作为媒体人,当然也应该具备容错能力。我不能明明看到问题而不指出来,但是请记住,尽管我提出批评,却依然以建设者和陪伴者的身份和他站在一起。

慈善事业在中国刚刚起步,就会立即达到我们所期待的高水准吗?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