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4/5页)

木筏抵达拉穆里河湾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福特老爷更是对我大加赞赏。我听到周围的人都在说:福特先生那个叫普莱特的黑奴是“整个松林最聪明的黑奴”——在当地人眼里,我简直就成了印第安溪边的富尔顿。我向亚当·泰德证明了自己,挽回了他曾冷嘲热讽的自尊,也赢得了大家的赞誉,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得意忘形。从那天开始,我就负责运输木材的工作,一直到合同结束。

印第安溪在壮丽的松林里穿流而过,岸边居住着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如果我没记错,那些人是奇克索人或是奇科皮人的后代。他们住在简陋的小木屋里,每间木屋只有十到十二英尺左右,是用松木搭起来的,顶上盖着树皮。他们主要靠猎食鹿、浣熊和负鼠为生,这些小动物在松林里很常见。有时候,他们会用猎物到贝夫河畔的种植园换点玉米和威士忌。他们通常都穿鹿皮裤和颜色鲜艳的棉布狩猎衫,从下巴到腰部都扣得严严实实的。他们的手腕上、耳朵上和鼻子上都戴着黄铜圈。女人的着装都非常相似。这些印第安人特别钟爱马和狗,他们养了很多的马,都是矮小强壮的品种,族人无论男女骑术都很高超。缰绳、肚带和马鞍都是用动物的皮直接做的,马镫则是用某种木头做的。我曾看到过他们策马飞驰进松林,林里的路特别狭窄弯曲,还要躲避沿途的树木;但是他们一路疾驰、畅通无阻,这样的骑术绝对是文明世界里最高超的马术表演家都望尘莫及的。松林里时常能听到他们四处疾驰的呼喊声,他们会四散开来,再以同样的速度迅速围拢起来。他们聚集的村落也在印第安溪边,名叫“印第安城堡”,不过他们的活动范围一直延伸到萨宾河畔。有时候会有得克萨斯州的部落前来拜访,那可真称得上是“大松林”的盛事了。这个印第安部落的酋长叫卡斯卡拉,二把手是他的女婿,叫约翰·巴尔提兹。我在沿着印第安溪运送木材的时候经常看到他们,后来就跟他们俩还有部落里的很多人熟络了起来。我和山姆经常会在干完活之后去拜访他们。族人全都非常服从酋长,卡斯卡拉的话对他们而言就像法律一样。这些印第安人虽然尚未开化,但他们心地都不坏,而且对自己的生活状态非常满足,对于外面的世界或是贝夫河畔已经开垦的土地都兴趣甚少,他们宁可藏身在浓密的松林里。他们信仰大神、爱喝威士忌,生活简单安乐。

有一次我去拜访他们的时候,碰巧参加了一场舞会,当晚有一队从得克萨斯州过来的牧民在他们村露营。他们生了很大的篝火,火上烤着一整只鹿,火光把周围的树林都照得亮堂堂的。他们就聚集在树下跳舞。男女相隔排列围成一个圈,伴奏的是一种像印第安小提琴一样的乐器,曲调非常难形容,从头至尾没多少起伏变化,旋律带着些许沧桑和忧郁。第一个音符响起来之后,他们就开始绕着圈快步走起来,嘴里还哼唱着什么,听起来就跟伴奏的音乐一样奇怪。围着走了三圈之后,他们突然间停下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感觉都快把肺撕裂了;随后,圆圈的队形散开,一男一女结成对,面对面站好后,先各自奋力向后跳,再向前跳拢,这样重复了两三次后,又重新围成一圈,开始绕着圈快步走。谁喊得最响亮、跳得最远、哼唱得感情最强烈,就会被认为是跳得最好的。跳舞的时候,会有一两个人离开队伍,去切一点烤着的鹿肉吃。

他们在一棵砍倒的树上凿了个像研钵一样的洞,把玉米放在里面捣碎后做成玉米饼吃。他们就这样跳一会儿舞,然后吃一会儿,然后再接着跳。奇科皮的族人就用这样的方式盛情地款待来自得克萨斯州的客人们,这也是我亲眼所见的松林里的印第安人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