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尘埃落定(第4/16页)

“我是怎么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说,“很简单。搜查书房时,我发现,桌上的这两个书挡,”他小心地举起那两个书挡,向听众展示着,“被人动了手脚,一个书挡毛毡护垫的颜色比另一个浅。据韦弗先生介绍,这对书挡是加里先生今年送给弗伦奇先生的生日礼物,刚在桌上搁了两个月。韦弗先生还介绍说,书挡刚拿来时完好无缺,底座上毛毡的颜色完全相同,而且这对书挡从未离开过这间屋子,或者说,它们实际上从未离开过这张桌子。那么,毛毡显然是在前天夜里被人换过。在用放大镜仔细查看毛毡后,我们猜想得到了证实。在毛毡与玛瑙石相接处的糨糊痕迹上,我发现了一些细细的白色粉末!

“糨糊还有点黏手,”埃勒里说,“这说明毛毡是新近粘上去的。经我本人粗略验查及警察局指纹专家分析鉴定,那些粉末被证实是普通的指纹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种。但指纹粉的使用正意味着有罪行发生。书挡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这说明指纹被擦掉了。那么,为什么要用指纹粉?这很明显,凶手先在书挡表面洒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纹显现出来,然后再把这些指纹擦掉。这再明白不过了。

“但这又引出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凶手到底为什么要动这些书挡呢?”埃勒里微微一笑,“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它将揭示一段重要内幕。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凶手动书挡的目的是要换掉其中的一块毛毡护垫。但他为什么要换毛毡呢?”

埃勒里以一种恶作剧般的眼神挑战着众人。“只有一个合理答案,那就是为了隐藏或消除犯罪痕迹。但这可能是怎样的一种痕迹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块毛毡,跑到楼下卖毛毡和台面呢的柜台(诸位可以设想一下这其中的风险),取回毛毡和糨糊,最后再把新护垫粘到书挡下?这肯定是个具有毁灭性的痕迹。我所能想象到的最具毁灭性的犯罪痕迹就是——血迹。这就是答案。

“普劳蒂医生曾明确表示,伤口肯定流了许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伦奇夫人中弹时的确切位置,就是在这个位置上,她心脏里的鲜血喷涌而出!于是我开始设想当时的情形。书挡当时应该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对着我现在的位置,那么,血一定从我现在站着的方向流过去的。如果我们假设弗伦奇夫人是站在这儿被枪杀的,第一颗子弹击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区,那么,血肯定喷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后顺着桌面流到书挡下,浸透了毛毡。于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倾去,这时,从同一方向又射来了第二颗子弹,正击中她的心脏。这个伤口也流了些血。只有距离桌中央较近的那个书挡沾上了血污。整块毛毡血淋淋的,所以凶手不得不将它揭掉,另换一块新的。他为什么要隐匿这一犯罪痕迹?我稍后将做出解释。至于那块新毛毡的不同颜色——在人造光线下很难真正地辨认清颜色,这要比在日光下困难。有点光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道理。在晚上,这两种绿色看上去无疑是相同的,但在阳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们的差异

“诸位现在应该明白了吧,我们就是这样推断出了弗伦奇夫人被谋杀的确切场所。至于杀手的位置,这可以从子弹进入身体时的角度来判断。弹头方向向左,而且伤口呈现锯齿状,这些都表明,对于受害人而言凶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个位置上。”

埃勒里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轻轻擦了擦嘴唇。“我稍稍有些离题了,”他说,“因为有必要让诸位认识到,我现在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它足以证明谋杀是在寓所发生的。在发现这个被动了手脚的书挡前,我对此还不能确定,尽管我曾在隔壁的牌室中找到这些纸牌和烟蒂。”他向众人晃了晃这两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