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2/3页)

“在侦破这样的案件时,警察们有许多事要做。按照通常的标准,办案时必须收集相关的指纹记录、私人照片及个人的全套档案。另外,还要收集一些罪犯的特征资料。目前,我们的侦探技术还不能和伦敦、维也纳及柏林的警察相提并论,但至少,我们已经有了些基础

“一个窃贼可能习惯于以某一特定方式撬门、撬锁;一个抢劫犯作案时可能总戴着粗糙的自制面具;一个杀手可能总抽一种牌子的烟,而且喜欢随手乱扔烟头;一个流氓可能对女人有着某种变态的兴趣;有些人习惯单独作案,也有些人总要找人‘望风’有时,这些犯罪特征与指纹一样,是找到罪犯的确切线索。

“在普通人看来,这似乎很奇怪,”奎因警官掏出他的旧鼻烟盒,深深地吸了撮鼻烟——这已经成了他的积习——“罪犯竟会不断重复相同的作案手段,留下相同的犯罪痕迹——总是抽同一牌子的烟;总爱随手乱扔烟头;总是戴着同样的面具;袭击妇女后,总爱举行某种疯狂的仪式。但他们忘记了,犯罪是罪犯们的职业,而每个行业都会在其从业者身上留下难以磨灭的习惯印记。”

“顺便告诉你一句,McC.,这位对心理学颇有研究的警察,”埃勒里笑道,“对告密者的帮助也是来者不拒的。打个比方吧,就像是一只小小的食虱鸟,它站在犀牛的背上,预告着危险的来临”

“我这就要谈到这点了,”做父亲的心平气和地反击道,“正如我一开始时说的那样,在对付惯犯时,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但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已经习惯于依靠犯罪团伙中的‘告密者’和‘眼线’——他们还有一些更不堪入耳的名字——来侦破寻常案例,我儿子对这事一直就冷嘲热讽。如果没有眼线相助,案子可能积压如山,这已经算不上是什么秘密了。就像律师必须掌握正确的资料一样,对于大城市的警察而言,眼线们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其实这么做也是有道理的——犯罪团伙的消息网非常灵通,谁干了什么‘大买卖’,圈内人很快就会知道。我们只需找个‘眼线’,给他点甜头,让他把消息透露出来。即便如此,事情也并非总是一帆风顺,顺便提一下”

“小儿科!”埃勒里挑衅道,说完咧了咧嘴。

“我深信,”老警官沉住了气,继续说道,“如果眼线停止提供消息,全球的警察局都将在六个月内关门。”

埃勒里懒洋洋地驳斥道:“先生,您的话大部分都非常正确。正因为如此,您那百分之九十的案例调查在我眼中才显得那么平淡无趣,只有那剩下的百分之十还有些意思!

“每当遇到犯罪者并非惯犯的案例时,可怜的警探们往往就束手无策了,J.J.。”他转过脸来,笑着对我说道,“因为在指纹档案库中根本找不到他的指纹;他的犯罪特征,我们也一无所知。原因简单得很:他以前从未犯过案。这么个人一般是不属于犯罪团伙的,因此,不管你怎么盘问眼线,他都无法透露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有用情况。

“我得说,除了案件基本情况及通过观察与调查所发现的线索与相关情况外,你根本就找不到别的什么了。”他转着夹鼻眼镜,接着说道,“显然——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对父亲的老行当有什么不敬之意——显然,要将这种案犯逮捕归案,确实是件令许多人头痛的苦差事。不过,这倒解释清楚了两件事:其一,为何国内未破案例的百分比高得惊人;其二,我为什么如此迷恋自己的业余爱好。”

《法国粉末之谜》取材自奎因父子经手的一个早期案例——我曾说过,这是个真实的案子,在办案过程中,埃勒里展示了自己非凡的天才,其表现引人注目。他对弗伦奇一案的调查过程做了记录——这是其屈指可数的务实习惯之一。案子侦破后,他围绕案件实情写了本书。当然了,为了使作品富有文学气息,他对事实做了些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