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最后的话(第3/3页)

无论如何,杰里米小心翼翼地握住我的手,然后——我把这个长长的故事尽量简化——用迷茫的男高音问我愿不愿意成为杰里米·克莱太太。

这么一个好男孩!我看着他的鬈发和厚实的肩膀,心想,知道有个人那么在意你,想跟你结婚,真是太甜蜜、太称心了。他身形高大,健康活泼,这当然得益于素食主义,不过无妨,因为即使聪明如萧伯纳也是如此——虽然偶尔我自己喜欢尝尝烟熏牛排的滋味⋯⋯但是接着我想到他在他父亲的矿场丢炸药的种种情景,很明显,事情就不对劲了。因为我只要想到今后我每天都得担心,自己的丈夫傍晚会完好无缺地回来,还是会被炸成一堆拼图般的碎片,就不寒而栗。当然,他不会永远都在丢炸药⋯⋯

我思索着借口。我不是不爱杰里米,而从小说的角度来看,在故事的结尾让男女主角相拥于日落景色中,说:“噢,亲爱的杰里米——我愿意,我愿意!”——那真是再美好不过了。

然而我握住他的手,踮起脚尖亲吻他下巴中央的凹陷处,说:“噢,亲爱的杰里米——不。”

我说得非常甜蜜。他那么好,让人不忍心伤害。然而佩辛斯·萨姆不适合婚姻,我是个高瞻远瞩的年轻姑娘,而且我隐约可以预见到,数年之后,我穿着熨得笔挺的衬衫和舒适的鞋子,站在那位神奇老人的右边,他会指引我的道路——哈利路亚——我将成为他的女性搭档,我们将联手破解所有的犯罪疑案⋯⋯好傻,不是吗?

还有,说真的,要不是因为父亲——他是个亲爱的爸爸,但就是少了根筋——我会把名字改得超凡脱俗些,像哲瑞亚·雷恩之类,这听起来有头脑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