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死角的转换(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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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条明白他已无处可逃。绞尽脑汁建立起来的玻璃之壁已被调查组打破了。对于七条而言,栋居的结束语听来就像玻璃之壁破碎的声音。

七条招供了。

“杀死由香的是立野恭一。丰崎俊也从天花板上目睹了这一幕并把它拍了下来。如果这照片早点发现的话,北前真司就不会蒙受不白之冤了。立野不仅杀死了由香,还让北前真司背了黑锅害他病死了。后来他又杀死了看见他杀人的丰崎俊也,把丰崎掩埋在奥多摩。

提议向杀死三人的立野复仇的是我,全部都是我计划的,友美只是按我说的去做罢了。

我不能把杀死由香的立野送去法办。立野雇个好律师会巧妙地脱身的。被丰崎看到、照下来的照片都不是铁打的证据。他会说从天花板上偷看他人隐私的人的证词值得信赖吗?拍下来的照片他也可以赖掉,说不是那天的事。

杀死丰崎这事可以说明是立野杀了由香,但没证据说明是他杀了丰崎。我觉得绝不能放了立野,我决定凭自己的力量为由香复仇。为此,我多次考察了皇冠酒店的璇宫。毒药是我从网上购到的。

最大的难关是掉换杯子前,喝了毒药的立野开始难受,然后可能引起别人注意这一点。从摄人氰酸化合物到致死的时间因人而异。不可能在毒效开始发作前不让立野发现而掉换了杯子,他开始难受后更不可能换杯子。必须抓住这短短的时间掉换杯子。但立野就如我期望的那样,喝了毒药后开始难受前意识就模糊了,这就给了我掉换杯子的可能。

我已度过了人生的大半部分,是个快死的人了。友美还有将来,友美只是按着我说的去做。希望你们能宽大处理。”七条陈述道。

“连警察都没找到的杀死由香的证据,你们是在哪里发现的?”栋居问。

“在寿寿的影集里一张照片的下面。丰崎把照片放在保存照片最安全的地方。原本也没想到,他会把这么重要的照片堂而皇之地放在影集里。”

虽说抓住了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这一心理盲点,但这实在是个危险的赌博。在七条提供的照片上,定格着由香跟立野像动物般交缠的画面。虽然拍得不大清楚,但被拍者的身体特征还是能看出来的。看到本不会看到的、女儿身体的侧面像,七条的心情该是怎样的呢?

根据七条的供词,再次提审了北前友美。这次友美老实地承认自己是在立野中途离开时向他杯子里下了毒。友美说,杯子掉换后,她把立野的指纹按在新杯子上。

但友美跟七条都否认丰崎寿寿参与了这次事件。两人都否认,寿寿本人又不承认,除了立野本人之外没人知道是谁打电话给立野的。

向接了无数电话的接线员求证,是谁打电话给立野的,这是不可能的。

为了减少损失,很明显,七条和友美在庇护寿寿,但警方还是放弃了对寿寿立案。

根据七条孝文和北前友美的招供,案件真相大白了。在栋居调査过的案子中,这个案件是最特别的。

当第一件杀人案件发生后,如果没误捕无辜,就不会有第二、第三件杀人案,而且说不定会阻止无罪的被告病死。凶手虽说是逮到了,但作为警方的确有些事需要反省。

栋居在获得七条和友美的供词时,想起了“无益的杀生”这个词。杀死丰崎俊也和立野恭一,让北前真司病死的间接犯罪人不就是警方么?

栋居没被庆功宴上的“干杯”冲昏头脑。

对于被害者的家属来说,法律的救助通常是不充分的。岂止是不充分,凶手与作案者往往会抓住法律的漏洞,依靠权力和财力躲入安全圈内而发出得意的笑声,这样的情况可不是少数!如果法律不能替被害者向凶犯追讨责任、实施制裁,那么又由谁来干这事呢?七条和友美就以自己的行动做出了一个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