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危险的遗属(第4/4页)

栋居在五日署调查本部诸位为丰崎的案子而大伤脑筋时,将有关立野恭一的资料提交给调查本部。

丰崎进花坛工作及消失的时间与立野在花坛出现及离去的时间大抵一致,丰崎寿寿跟北前友美进花坛兼职工作一事,更是引起了两调查本部的兴趣。但也有人认为,光凭这些就推断立野跟这案子有关有些勉强。

“丰崎寿寿和北前友美像是抓住了立野恭一的什么小辫子,这一点的迹象很明显。两人为了获得与凶犯有关的资料而进入花坛与立野接触的可能性很大。请允许我暗中调查立野。”栋居主张。

警方事实上还没找到立野与案件有关的任何证据。但有迹象表明,受害者的近亲们将会在警察之前采取行动。

对民事案件的相关人士先行盯上的人物进行暗中调查,关于这一点调查本部是很抵触的。

但为了推动调查工作的进展,却又没理由拒绝栋居的建议。在现在这个阶段是不能向立野出手的。说是民间的资料,更准确地说,是警察在一定迹象的基础上独立挖掘证据。民间的情报成了破案的关键,这样的例子也不少。

“北前友美和丰崎寿寿有没有跟立野接触还没确认吧?”山路问。

“虽没确认,但见过友美后,我觉得这一点可以保证。”栋居回答。

“即使他们有过接触,也不能说明他们的会面与案子有关。以这种连情报都谈不上的暖昧会面为基础开始暗中调查,不是很危险吗?”

“问问立野怎么样?”有人提出了其他的意见。

“如果那样可以的话,我们就不用烦心了。友美和寿寿一边跟立野接触,一边还敢瞒着我们,一定是确信立野是不会说出去的。所以现在就跟立野做面对面的交锋还为时尚早。”笠原在一旁插话道。

“可是七条由香与立野恭一之间没有任何联系……”那须插话道。

“七条由香是吧台小姐,她的客人中间没准就有立野。”

“如果只是有一面之缘的客人,我们还是不能够把他们联系在一起。”

“丰崎有敲诈凶犯的嫌疑,立野就是罪犯。丰崎手上肯定握有让罪犯难以逃脱的证据。光是亲眼目睹了案发现场或案发过程,是不足以给凶犯相当大的震慑的。丰崎寿寿是不是就拿到了她哥哥的铁证呢?她以此为武器来与立野接触……”

“这只不过是你的想像。”山路说。

“确实是想像,但可能性很大。”

“等等。如果丰崎寿寿真的从哥哥那里拿到了凶犯的罪证,那她何必绕个大圈进花坛寻找线索呢?干脆直接找立野谈判好了。”山路提出疑问。

“不是不确定凶手的特征么?比如说照片。光看照片,除非是名人,特征是看不出的。”

“有那样的证据,丰崎寿寿为什么不把它交给警察?”那须问。

“我觉得她的意图很危险。”

“意图很危险?”

“丰崎寿寿与北前友美的哥哥被同一人害了,也许她们想直接报复罪犯。”

“直接报复?”大家都叫了起来。

“如果她们抱有这种危险的意图,那么立野现在就处于危险中。请立即批准暗中调查。”栋居陈述道。

“明白了。对立野恭一进行暗中调查吧。希望各位采取行动时要慎重,不要触犯他人隐私。”那须下了指示。

终于可以对立野恭一进行暗中调查了,办案人员们很紧张。允许暗中调查立野,实际上是两调查本部之间的默契。被害者的遗属与扣留期间病死的犯罪嫌疑人的遗属一起追查罪犯,进度比警察还快,这样的例子并不多。

调查本部的任务就是,在暗中调查的基础上,尽快依法逮捕立野,逼他自己招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