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危险的遗属(第3/4页)

“有人把纸团塞在面包箱里,又有人把凶器藏在金鱼缸里。”

“面包箱我当然也看过了,我没养金鱼。”

“有没有腌咸菜的缸之类的东西?”

“没有啊。”

“电视机、空调、立式钟、玩偶、沙发、坐垫,你都看过了?”

“一开始就看了。”

“佛坛呢?”

“我没佛坛。但现在该买了。”

寿寿失魂似的苦笑着说。

“我也是啊。对了,会不会藏在骨灰盒里呢?”

“你说什么呢,哥哥还活着的时候,他是不可能在自己的骨灰盒里藏东西的吧?”

“哦,是啊。”

“哥哥是不是没有那样的证据啊?”

“不会的。有了确凿的证据才敢敲诈凶手的。要是没证据,你哥哥说那样的话,会因爬天花板窥探他人隐私罪而被捕的。”

“哥哥会不会把东西藏在我屋子之外的什么地方呢?”

“该没有吧。你想想看,你哥要是有其他朋友,会死赖在妹妹屋里并爬天花板偷看别人的隐私吗?”

接到友美跟寿寿的通知后,七条孝文上京来了。

“警察要是真盯上了立野,我们就不能再犹豫了。立野落到警察手里的话,我们就不能拿他下手了。”七条说。

“但还没找到确凿的证据。”寿寿说。

“一定藏在寿寿屋里的什么地方。”友美自信地说。

“我也这么想。一旦我们找到证据就行动。”

“如果没找到呢?”寿寿看了看七条跟友美,问道。

“就算没确凿的证据,也改变不了立野是凶手的事实。他要不是凶手,为什么撕支票给我?可以说支票就是证据。”友美断言。

“立野是罪犯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九十九,不会错的。但只要还有百分之一的疑虑,我们就不能拿他下手。万一复仇搞错了对象,那就无法挽回了。”七条分析道。

三人已多次推敲,计划只等着实施了。

“如果怎么也找不到确凿的证据的话,该怎么办呢?”寿寿问。

“那就把支票给警察,看警察怎么办。”

“我不愿意。要是交给警察,立野也许就不会被判死刑。法律的救助对受害者一方总是不充分的。七条先生您的女儿、寿寿的哥哥都被他杀了,我哥哥拜他所赐含冤而死,这样的罪犯如果还不被判死刑,那就太不公平了!死去的三人的灵魂不会安息的!对他,除了死刑再没其他合适的制裁了。”友美申诉道。

“我也这么想。”

“但法律禁止复仇。正因为我们要违法复仇,所以绝对不能搞错复仇对象。万一搞错了,我们的罪足以判死刑。我们不是杀人狂。正因为我们要为死去的亲人报仇,所以绝对不能搞错复仇的对象。”七条循循善诱。

“如果在我们找到确证前立野就被警察抓住了,那该怎么办?”寿寿问。

“那时就没办法了。让我们来祈祷法律会公正制裁凶手吧。”

“我不会让那样的事发生的。一定有确凿的证据。”友美的眉宇间透着一股坚定。

5

丰崎俊也被杀并陈尸野外一案,调查自一开始就困难重重。虽已对丰崎生前的人际关系进行了调查,但并没有发现可疑的对象。

丰崎在进入花坛前过的是自由职业者的生活,没有稳定的人际关系。以前像是做牛郎的,但也跟那些女人断绝了来往。

毕业后进的那家公司很快就倒闭了,这之后由于一直干的是临时性的工作,难以把握其交友关系。

调查本部中也有人怀疑是不是流动犯罪。但流动犯把尸体拖到奥多摩山中掩埋,却是难以解释的事。

结果,该案件与七条由香一案有牵连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根据中野署调查本部栋居的报告,丰崎曾偷看了由香被杀一幕(未证实),这一情报是不容错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