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父母于子无恩论”申义(第4/4页)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戴上高粱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作“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它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绝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绝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第851页):

(孟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

上面这些文献,都是“父母于子无恩论”引发出来的,或不谋而合出来的。我把它们集合在一起,以见古今中外智者的几个断片。

1984年12月4日

注释

原注Palladas, Greek Anthology, X.44.“Loeb”, IV, 25。

原注Paradise Lost, X. 760 - 762。

原注Thomas Shadwell, The Libertine, Complete Works, ed.M.Summers. Ⅲ, 27(Jacomo and Don John)。

原注Gulliver’s Travels, pt I, Ch.6, Oxford,67。

原注Marek Hlasco, The Eighth Day of the Week, tr.N. Guteman, 13(Agnieszka)。

原注A.Moravia, Nuovi Racconti Romani: “Lasciami perdere, ”Opere complete, Bompiani, Ⅺ 251 - 2(Marcella)。

钱钟书没有看过琼瑶的《窗外》,我为他补一条。《窗外》44页:“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