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父母于子无恩论”申义(第3/4页)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什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但总还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它“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作洪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绝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扯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它调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当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们从东边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边去。那不是和没有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胡适的答复如下: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地替社会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绝不居功、绝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绝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作一个“白吃不还账”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要把自己看作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