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记得吉夫斯有一回说过——我忘了当时讨论的是什么话题来着,不过他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发表感慨,留给我琢磨——地狱之怒火比不上受羞辱的女人。在今天晚上之前,我一直觉得此言颇有道理。我是从来没有羞辱过哪个女人,不过胖哥·托森顿曾经羞辱过他姑妈。他二话不说就拒绝到帕丁顿接她儿子杰拉德、请他吃午饭、再送他去滑铁卢上学。后来他姑妈就跟他没完没了了。有信——他说那内容不亲自读你都不信,还有两封措辞极其严厉的电报,外加一张语带挖苦的风景明信片,上面印的是小切伯里战争纪念碑。

所以说,在今天晚上之前,我从来没有质疑过这句话的真实性。受羞辱的女人名列榜首,其余的靠边站,这是我的一贯看法。

但是今天晚上,我的观点变了。要是想知道地狱之火究竟是怎么烧的,那就去找那个被连哄带骗推上自行车,经历了一段漫长而毫无必要的骑行,而且是在黑暗中,而且还没有灯的家伙。

注意“毫无必要”这个词。我感到心里灌了铅,主要是为这个。要是孩子得了喉头炎需要找医生,或者酒窖空了需要到当地酒馆寻找补给,我肯定二话不说跨上鞍座。绝对是小洛金伐尔[1]。可是我这次活受罪,仅仅是为了满足某私人男仆扭曲的幽默感,这实在过分,我从头到尾生了一路子的气。

我是说,虽然保佑好人平安的老天让我得以顺利到家,毫发无伤——除了较有弹性的部位——一路上为我除掉山羊大象甚至是长得像阿加莎姑妈的猫头鹰,但是,最终停靠在布林克利大门前的伯特伦还是眉头紧锁、心怀不满。我看到门廊中一个黑影出来迎接我,于是准备放任自己,打开思想的瓶塞,释放全部怒气。

“吉夫斯!”我说。

“是我,伯弟。”

这声音很像暖和的糖蜜,即使不能立刻认出这是那巴塞特,也能猜到这并不是我急于对质的人。原因呢,就是我眼前的这个人影穿着一件粗花呢裙子,而且还对我直呼其名。而吉夫斯呢,不管他德行如何不检,却决不会套上裙子喊我伯弟。

当然,在鞍子上度过了漫长的一夜,我最不想见的人就是眼前这位,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屈尊俯就,礼貌了一句“嗨”。

一时间都没有话说,我趁这工夫按摩小腿。我自己的,当然啦。

“这么说你们进屋了?”我是指她换了行头。

“啊,对。你走后大概十五分钟吧,吉夫斯四处搜寻,最后在厨房窗台上找到了后门钥匙。”

“哈!”

“什么?”

“没什么。”

“我以为你说话了。”

“没,我没说。”

接下来也如此。因为这会儿又恢复了我和这位小姐独处的常规状态,谈话郁郁不得语。夜风低语,但这巴塞特没有。鸟儿啁啾,但伯特伦吱也没吱一声。真不可思议,只要她一出现,我似乎就完全说不出话来——说起来,可能我对她也是一样。看样子,我们以后的婚姻生活会像缄口不语的苦行僧。

“看到吉夫斯了吗?”我终于忍不住开口。

“嗯,他在餐厅里。”

“餐厅?”

“照顾大家就餐。他们在吃火腿鸡蛋,还有香槟……你说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不过就是哼了一声。这些人快活地大吃大喝,心里又明明知道我可能惨遭山羊拖拽或者大象咀嚼,一想到这儿,我感到好像中了一记毒箭似的。这种情形,常常见于描述法国大革命前夕的书籍:高高在上的贵族待在城堡里,麻木不仁地狼吞虎咽埋头痛饮,而苦命的人儿就在外面挨饿受冻。

巴塞特打断了我尖刻的思索。

“伯弟。”

“哎!”

沉默。

“哎!”我重复了一遍。

没有回音。感觉好像在讲电话,你这边拿着话筒不断“哎!喂!”,不知道对方其实跑去喝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