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切尔·普莱斯·阿克塞尔罗特(第2/3页)

我刚到约翰内斯堡的时候,和一对非常友善的美国夫妇,坦普尔顿夫妇,同住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坦普尔顿太太雇了非洲女仆分别负责烧饭、打扫和洗衣服。十天里,我应该洗头洗了不下五十次,每一次都能用上干净的毛巾!哈,我简直以为自己死了,来到了天堂。终于回到了这种生活:和这些说一口漂亮美国英语、明白抽水马桶原理的人在一起。

埃本和我的房子当然算不上宽敞,但我们将就下来了。我还让房子多了点女人味。阿克塞尔罗特在刚果干飞行员这份差事确实干得很不错,他把易变质的商品从丛林运往城市零售,还一直忙着一些钻石生意。他也替政府干活,执行秘密任务。但自从我们生活在一起后,他就不再过多谈论这些事了。现在我们想做爱就做爱,顺便说一句,我也不觉得这就是人在世上犯的头号罪过,毕竟这世界上还有人受到伤害、受到欺骗,甚或死了没人管。于是现在阿克塞尔罗特先生也用不着向公主显摆他那些天大的秘密,好从她那儿索取一个香吻。所以,如今他的头号秘密就成了:我再要一瓶啤酒!你会发现就是这么回事。

但我立马做出决定,要在南非约翰内斯堡的我的新家里,最大限度地改善自己的处境。我先从改名蕾切尔·阿克塞尔罗特做起。没人会来拆穿你,真的。我总是确保自己能和最优秀的人同去教堂,这样我们便能受邀参加他们的派对。我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个。我甚至还学会了打桥牌!我的那些约堡女友们教会了我怎么举办派对,怎么想方设法获得援助,以及怎么优雅地过渡到为人妻和浑水摸鱼② 的状态。除了我的那些女友们,我还订阅了《妇女家庭杂志》。杂志总是来得很晚,结果我们就会落伍一两个月。我们开始用“不道德珊瑚红色”的指甲油时,嗅觉灵敏的人却早已用上了粉色。唉,至少我们是同步落伍的。我交往的那些姑娘们都很有范儿,从杂志上根本就学不来。尤其是罗比娜,她是天主教徒,来自法国巴黎,吃甜点和正餐绝对不会用相同的叉子。她丈夫是大使馆专员,谈吐有礼!只要我们受邀前往豪宅用晚餐,我总是会密切关注罗比娜,因为那种时候最最不能出错。

我们这些姑娘们成天黏在一起,物以类聚,就像长着同一种羽毛的鸟。真是谢天谢地,因为男人们总是要么出这个差,要么出那个差。就拿阿克塞尔罗特来说吧,正如我所言,后来我发现他常常干些骗人的把戏。就我所知,他会去别的地方继续英雄救美,承诺有朝一日攒够赏金后,就将她明媒正娶!阿克塞尔罗特就是这副德行。每次现身的时候,他都会额外捎带上一两个老婆,还言之凿凿地说在这儿就是这么干的。也许他在非洲待的时间太长了,已经忘了我们基督徒都有自己的婚姻体系,叫作“单调乏味”③ 。

好吧,无论如何,我还是会忍受他。我每天起床,至少都还活着,不像露丝·梅那样已经死了。所以,我的决定还是正确的。有时候,你不得不先把命保住,细节留到将来再说。就像那本小书上说的:用手肘开路,再把脚抬高。顺着人群,随波逐流!最不该发生的就是被人踩踏至死。

我甚至已记不清,在他驾着飞机载我飞离刚果那天,我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作何想法。能离开那个恐怖的烂泥窟窿,让我兴奋不已,根本没法好好地思考。我敢肯定的是,我对母亲、艾达和利娅说了再见,但我真的记不得自己是否稍稍考虑过何时会与她们重逢,如果我们真能重逢的话。我肯定是整个人都恍惚了。

有意思的是,我倒真记得这么一件事。埃本的飞机已经飞到高高的空中、飞上了云层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我的嫁妆箱!所有那些东西可都是我亲手做的——几条绣了字母的毛巾、一张桌布和相配的餐巾——没了它们,结婚似乎就难成体统。尽管我当时迷糊成那样,但还是逼他答应会抽空回去,到基兰加村,到我们家里,把那些东西都带走。当然,他并没有回去。我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当时有多蠢,竟然认为他会信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