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8页)

“对,我应该和伯爵闹翻,闹得人人皆知,因为我不愿意拖他跟我一起毁灭,不然的话,那就太可耻了。这个可怜的人一向是那么真诚地爱我!只是由于我自己傻,才会相信一个真正的廷臣心里还有余地容纳爱情。亲王很可能找个借口把我关进监狱,他会怕我在法布利斯这件事上挑起舆论的不满。伯爵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会立刻干出宫廷上的俗物们在惊讶中称之为发疯的事,他会离开这个宫廷。写信的那天晚上,我冒犯了亲王的权威,伤害了他的虚荣心,我可以估计到他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一个生而为王的人,对我那天晚上给他受的气会忘记吗?况且,伯爵和我闹翻以后,他所处的地位,对帮助法布利斯来说,就更有利了。但是,我这个决定会使伯爵陷入绝望,如果他报复呢?……不会的!他决不会动这种念头的,他和亲王不一样,不是个卑鄙透顶的人。伯爵可能一边叹着气,一边副署一道可恶的法令,但是他有自尊心。再说,报复什么呢?我爱了他五年,丝毫没有对不起他的爱情,我现在跟他说:‘亲爱的伯爵!我有幸爱上您,可是这股火焰熄灭了。我不再爱您啦!不过您的心我完全了解,我对您保持着深深的敬意,您将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难道仅仅因为我这样做,就要向我报复吗?

“对这样诚恳的表白,一个正派人还能说些什么呢?

“我要再找一个情人,至少也得让人们这样相信。我将对这个情人说:‘老实说,亲王对法布利斯的冒失行为加以处分是对的;不过,我们的仁慈的君主到了他命名日的那天,一定会把法布利斯放出来。’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赢得六个月的时间。我认为最妥当的新情人应该是那个出卖灵魂的法官,那个卑鄙的刽子手,那个拉西……他可以封为贵族,说真的,我可以把他带到上流社会中去。原谅我,亲爱的法布利斯!这件事我实在做不到。什么!那个恶魔,他还浑身沾着P.伯爵和D.的血呢!他一挨近我,我就会厌恶得昏过去,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会抓起一把刀子,刺进他那卑鄙的心脏。别叫我干办不到的事吧!

“对,首先应该把法布利斯忘掉!别露出一丝一毫恼恨亲王的神气;重新显出我平素的愉快样子,让那些心地卑污的人觉得我更加愉快可亲,首先是因为我看上去好像心甘情愿地服从他们的主上;其次是因为我非但不去嘲笑他们,反而处处留心,夸奖他们那些小小的优点。譬如说,左尔拉伯爵新近特地派人到里昂去买来一顶帽子,感到非常得意,我要夸奖他这顶帽子上的白羽毛。

“在拉维尔西的党派里挑一个情人……如果伯爵辞职,那个党派就成为执政党,大权将操在他们手里。将来管理要塞的准是拉维尔西的一个朋友,因为法比奥·康梯将军将出任首相。亲王是个有教养的人,是个聪明人,而且习惯了伯爵那种漂亮的办事手腕,怎么能跟这头蠢驴,这个天字第一号的大笨蛋一块儿处理政务呢?这个大笨蛋把一生的时间都花在这个重大问题上:殿下的士兵的制服胸前的纽扣应该是七颗,还是九颗。正是这些粗野的畜生十分嫉妒我,而这对你是危险的,亲爱的法布利斯!正是这些粗野的畜生将要决定我和你的命运!因此,就别让伯爵辞职!让他留下来,哪怕他要受到屈辱!他总以为,辞职是一个首相能够做出的最大牺牲。每逢他照镜子看到自己老了,他就向我提出要做这样的牺牲。因此必须和他完全决裂,对,而且决不和解,除非只有和解才能留住他不辞职。当然,我要尽可能友好地和他分手;不过,他阿谀地在亲王的信上略去了‘不公正的诉讼程序’这几个字,我觉着,即使我不该恨他,也得几个月不跟他见面。在那个有决定意义的晚上,我并不需要他的智慧;他只要照着我的话写好了,他应该写上我靠了我的性格赢得的那句话,他那卑贱的廷臣的习惯占了上风。第二天他对我说,他不能让他的亲王在一个荒唐的文件上签字,我们应该取得赦免书。可是,善良的天主!对这样的人,对这些被人称为法尔耐斯家族的虚荣心重、睚眦必报的恶魔,就不能客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