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第3/9页)

司汤达的头一部小说《阿尔芒丝》在一八二七年出版,当时并未引起读者的注意,甚至还受到他自己的朋友们如梅里美等的批评。但是我们不应该忽略的是他在序言中坦率地承认这部小说“讽刺地描写了工业家和特权阶级的人们”。这位雅各宾党人的政治观点始终贯穿在他的著作中。他从来没有对贵族和资产阶级抱有好感,恰恰相反,他“总是极其鄙视资产阶级,好像出于本能似的”。他在这部小说中描绘了一幅法国王政复辟时期贵族生活的阴暗的图画,刻画了在这个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一对不安于现实的、热情磅礴的青年奥克塔夫和阿尔芒丝的爱情和悲惨的结局。

一八二七年法国伊泽尔省布朗格地方发生了一件杀人案。一个年轻的家庭教师同他的女主人秘密相爱,后来把她杀死了。司汤达在《法庭公报》上看到这个案件后,开始写一部名叫《于连》的小说。一八二九年七月他为了完成《罗马漫步》,暂时把那部小说搁下,直到一八三年初才开始续写,同年完成并且出版。这就是《红与黑》。有人说,红象征着革命,黑象征着教会。也有人说,红象征着法国的红军服,黑象征着教士的黑袍。因为在王政复辟时期平民子弟已经没有资格投身行伍,立功沙场,只得穿上黑袍,利用教会这条途径来谋取个人的前途。但是,也不妨说,红象征着热情,而黑象征着阴谋。《红与黑》是一部交织着惊心动魄的热情和阴谋的书。作者通过主人公于连·索雷尔这样一个不甘心于随俗沉浮、虚度一生的平民子弟的典型形象,给我们画出了一幅王政复辟时期的精确的画卷:保皇党人的秘密会议(从参加会议的德·内瓦尔身上我们不难看出查理十世的宠臣、内阁总理波里雅克的形象),教会里的假仁假义的生活,于连在伦敦和美因茨之间冒着生命危险的奔波等场面,揭露了当时上层社会的丑恶的真相。在黑沉沉的查理十世时代的背景前,于连带着轻蔑和挑战的神情屹立着,控诉贵族、有产者和教士们的种种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假仁假义的罪恶勾当。这位雅各宾党人凭着他伟大的艺术才能把一条社会新闻变成一部政治小说,无论是从其思想性还是从其艺术性来说,不愧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一八三年七月革命以后,司汤达被任命为法国驻的里雅斯特领事,但由于奥地利政府的反对,不久他被改任为驻契韦塔-韦基亚领事。这地方是教皇管辖的一个小港口,离罗马很近。他感到在那里“沉闷得像一场瘟疫”,他几乎被“闷成傻瓜,然后闷死”。从一八三二年到一八三五年他写作《自我主义者回忆录》和《亨利·布律拉的一生》,两书都没有完成。一八三四年他开始写《吕西安·娄万》(又名《红与白》),一直写到一八三五年,一八三六年曾做了些修改,但是也没有写完。一八五五年司汤达的表弟高隆在作者身后发表了这部小说的前十七章,书名叫《绿衣猎人》。此书在以后的年月中数经司汤达的研究者校订,始成定本,共六十八章。尽管这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但仍然不失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时代背景不再是《红与黑》中的王政复辟的查理十世时代,而是由财阀统治的路易·菲力浦时代。主人公吕西安·娄万是个大银行家的儿子,但是他受到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把路易·菲力浦的立宪政体称为“由假仁假义和装腔作势构成的平庸混合体”。他虽然出生于一个有财有势的家庭,轻而易举地当上骑兵中尉,但是亲眼看到了南锡城的纺织工人的赤裸裸的贫困,对充当镇压工人的刽子手感到十分恶心,终于离开了军队。可是他也无法在内政部里心安理得地当一名官员。他觉得,在内政部里任职简直是进了“强盗窝”。他望着满嘴廉洁奉公,却在暗地里进行股票投机的部长,心里在说:“这就是强盗,正在抢劫的强盗。”怪不得他那只注意别人钱袋的父亲要遗憾地说:“他不是为眼下这个时代生的,他到死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好人罢了。”这些愤怒的字句就是作者对七月王朝的最坦率的政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