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4/14页)

从省城回来不几天,果然就有一个什么大江房地产公司的陈总找来,说是年处长的亲戚。按照冯市长的吩咐,黄一平以最高规格接待了陈总。原来,陈总相中的那块地虽然不大,却是一块肥肉——占地大约五十多亩的原水泥制品厂,地处东郊高档社区附近,两年前工厂倒闭后,职工大多由局里内部消化,且无任何搬迁安置任务,不仅市里已经有好几家开发商看中,而且交通局自己也想开发利用。更为棘手的是,那块地当时是工业用地,如果变更成商业用地还需很多麻烦的手续,另外也要付出不菲的费用。事情这样复杂,当然不是黄一平所能够摆平,只好马上报告给冯市长。大概两三天后,根据冯开岭的旨意,黄一平把陈总领到邝明达那儿,商定了一个暗度陈仓式的操作办法——那块地先以明达集团的名义以低价拿下,为了避免动静过大或被别人抢走,不走公开拍卖程序,而是通过内部简易程序象征性交了点费用,做了由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变更手续,直到把整套批文全部交到陈总手上。事后听邝明达悄悄抱怨说:“明达公司为了办这些手续,前后花费了几十万元冤枉钱。”黄一平听了也只好一笑置之,心想你冤枉钱又不花在我身上,有胆子向冯市长、年处长他们发牢骚去。

这事很快就在黄一平的记忆里淡化了。后来多次在省城碰到年处长,包括逢年过节到年处长家拜访,大家都没再提起过这件事。不过,那个陈总中途又来找过黄一平一次,有事要找规划局。当时黄一平正在会议上,就在会场外边匆匆给于海东打了个电话,说有个冯市长的客人马上到规划局来找你。陈总走后,黄一平又给于海东发了条短信,大概内容是交代对方,这个人背景不一般,能办不能办的都得办,而且不要再向冯市长请示,以免领导为难。

眼下,不知那个凤凰小区,到底出了什么大乱子,竟然让堂堂规划局长如此惊慌。

43

进了规划局长于海东的办公室,里面早已是雾气腾腾。

这个平时几乎烟酒不沾的上好男人,面前的烟缸里已经堆了好几支掐掉半截的烟头,手上夹着的一支也积了好长的烟灰。平时气宇轩昂、风度翩翩的于大局长,此时正围着比床铺还大的办公桌,在半个篮球场大小的办公室里转圈圈儿,那神态动作恰如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或被逼急了的丧家之犬。

见黄一平进来,于海东也不多话,而是朝桌子上一份材料努努嘴。黄一平拿起一看,是一份印着《城市早报》文头的公函。再一看落款处的名字,黄一平头就大了。早报记者黄光明这个名字,不要说堂堂市府秘书黄一平,就是阳城普通市民,多数人也不陌生。

《城市早报》是中央某权威新闻单位在本省办的一份都市类报纸。由于根在京城,本就来头不小,办报地点又在边远的沿海省份,这份早报便有些天马行空、独往独来,不像众多本地报纸受到诸多拘束与羁绊。也因此,报纸的舆论监督或曰批评报道,便在所有省内媒体中独树一帜,剑头所指处几乎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没有不喊疼嚷痛的,而且打遍全省没商量。那个黄光明,是早报特稿部主任,每天在报纸的固定位置上,打着大头照片、办公室热线、私人手机和住宅电话号码,还有一句极具煽动性的广告语:您把委屈告诉我,我把公道还给您。三天两头的,报纸特稿版上就有一篇或一组杀伤力不小的稿子,几乎全是批评曝光的内容,从江南某市委书记腐败大案纪实,到江北某大型药企造假,及至省城某小区线路老化、下水管道堵塞之类,没有他们不敢报不能报的。就连原省委组织部长的受贿大案,省内媒体一律噤若寒蝉,也只有早报趁机连篇累牍不惜版面加以追踪,搞得报纸在本省一时洛阳纸贵。阳城报业市场上,除了本地的《阳城日报》、《阳城晚报》主打外,还有省里的一份晚报占得些份额,原本彼此都按部就班办得波澜不惊,算是你好我好大家有饭吃。可是,自从《城市早报》登陆阳城,市民百姓马上就厌倦了省内市内的那几份报纸的平淡无奇,眼球被早报上那些曝光性报道一下吸了过去,黄光明的名字也随之走进了阳城的千家万户。近几年,阳城市区人民路黑中介盛行,黄一平老家阳北县教育乱收费,城东区民政部门占用农田建公墓,等等,都先后在早报上被炒得沸沸扬扬,其中更少不了那个黄光明的背后策划或直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