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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跟为数不多的几个同学熟络起来,他们也在系里担任代课教师。他跟其中两个即戴夫·马斯特思和戈登·费奇成了好朋友。

马斯特思是个肤色略微浅黑的年轻人,舌头犀利,眼睛温顺。跟斯通纳一样,他也刚刚启动博士学位课程,但比斯通纳年轻一岁左右。在教师和研究生中,马斯特思以狂妄自大和莽撞著称,大家普遍认为,他最终拿到学位会有些困难。斯通纳想,他可能是自己见过的最优秀的人,而且对他俯首听命,毫无嫉妒和怨言。

戈登·费奇体魄高大,满头金发,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开始直奔肥胖。他本科毕业于圣路易斯的一所商学院,在密苏里大学又尝试修习经济学系、历史系、工程系的各种高级学位。他开始攻读文学学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拖到最后可能会在英文系弄份不起眼的教导工作。他很快就让大家看出自己是系里差不多最满不在乎的学生。可是他在新生中颇受欢迎,而且跟年纪稍大些的教员处得相当融洽,跟管理部门的职员也处得不错。

他们三个人——斯通纳、马斯特思和费奇——逐渐形成一个惯例,星期五总是在哥伦比亚的下城区聚会,喝着大瓶啤酒,海阔天空闲聊到深夜。虽然发现那是那些晚上自己所能知道的唯一社交乐趣,斯通纳还是经常对他们的关系感到纳闷。虽然大家处得相当不错,可并没有成为亲密朋友;他们并不吐露心声,也很少在每周的聚会之外见到对方。

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过那种关系的话题。斯通纳知道,这事戈登·费奇没想过,但他怀疑戴夫·马斯特思可能想过。有一次,夜已很深,他们坐在黑暗的沙龙里一张后排桌边,斯通纳和马斯特思谈着各自的教学和学习,用那种拙劣的诙谐口吻谈论着极端严肃的事情。马斯特思从店里提供的免费餐里高高举起一只煮得有些过老的鸡蛋,好像举着一只晶体球,他说:“诸位先生可曾考虑过这所大学的真正本质吗?斯通纳先生?费奇先生?”

他们笑着摇摇头。

“我敢说你们没有。我想象,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像座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人们总是想绕过角落,去下一条走廊;他们就想看到下一本书,你没有读过的书,或者走到下一排书架旁边,你还不曾到过的书架。但有一天你终究会抵达。等你到了——等你到了——”他又看了看那只鸡蛋,然后大大地咬了一口,又转向斯通纳,下颏在动着咀嚼着,漆黑的眼睛闪闪发亮。

斯通纳别扭地微笑着,费奇纵声大笑,不断拍打着桌子。“他听懂你的意思了,比尔。他非常懂你的意思。”

马斯特思又嚼了会儿,然后吞咽下去,接着又转过来盯着费奇。“还有你,费奇。你有什么想法?”他举起自己的手。“你会声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你想过。在直率和热诚的外表背后,活跃着一颗单纯的心。对你来说,大学就是善的工具——当然,总体上对这个世界而言,而且顺便对你自己而言是如此。你把它当作一种精神的硫黄和糖蜜,每年秋天你都给他们服用,让那些小浑蛋度过下一个冬季。你是个仁慈的老医生,善意地拍拍他们的脑袋,把他们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费奇又是一阵放声大笑,不停地摇头。“我发誓,戴夫,等你准备——”

马斯特思把剩下的鸡蛋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会儿,又美美地喝了口啤酒。“可是你们两个都错了,”他说,“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或者——他们现在怎么称呼来着?——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看看我们三个——我们就是这个大学。陌生人不知道,我们有这么多共同点,可是我们明白,不是吗?我们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