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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人家阿克顿,他不喜欢我那样子拢头发就告诉我。然后我就换了样儿,他可喜欢了。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戴过眼镜,还为了他把自己的哈哈大笑改成了另一种他更喜欢的。我想他喜欢。我知道他以前不喜欢我笑。还有,现在我吃东西也更高兴了。乔喜欢我把东西都吃光然后再要。我一要第二份,阿克顿就拿眼睛飞快地瞥我一下。他以那种方式替我操心。乔从来不。乔不在乎我是哪种女人。他本该在乎的。我在乎。我想有自己的个性,跟阿克顿在一起我就快要得到了。我现在有副派头了。铅笔一样细的眉毛往我的脸上一安,那简直是个梦。我的所有手镯都紧贴在我的胳膊肘下面。有时候我把我的长统袜系在膝盖下面,而不是膝盖上面。我的脚背上横着三根带子;我在家里穿的鞋,皮子是割掉的,看上去像花边似的。

“他要来找我了。也许今天晚上。也许就在这儿。

“他要是来了,就会看见我和阿克顿跳舞离得有多近。我是怎样用胳膊搂着他,再把头靠在胳膊上。我们先是前后摇摆,然后左右摇摆,这时候我的裙摆坠在后面,敲打着我的腿肚子。我们身体的正面整个贴在一起。贴得这么近,我们之间什么都插不进去。这儿的很多女孩子想跟他来这个。我睁开眼睛从他的脖子旁边望过去,就能看见她们。我用拇指指甲在他脖梗子后头揉,这样女孩子们就会知道我知道她们想要他。他不喜欢这个,就拧着脑袋,让我别那样碰他的脖子。我停了下来。

“乔不会在乎。我可以揉他身上任何部位。他让我在他身上画口红画,画的地方他得照镜子才能看见。”

这次舞会散去以后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即是一切。就像是战争。每个人一想到他人的血,就变得英俊漂亮、神采飞扬。仿佛那从别人血管里飞溅而出的红流就是面部化妆品,它的光彩夺目已注册了专利。激荡人心,魅力无穷。此后,将会有些闲聊和重述谈及舞会的经过;然而什么都赶不上动作本身,以及那令心儿怦动的节奏。在战争中,或者在舞会上,每个人都足智多谋、诡计多端;目标既定,又有变动,必须重新结盟。同伙与对手被晾在一旁;新的搭档取得了胜利。征服的可能性将多卡丝征服了,因为在这里——与成人在一起,就像在战争中一样——人们为衣食做戏。

“他要来找我了。他来的时候会发现我不再是他的了。我是阿克顿的人了,我想取悦的是阿克顿。他期望我这样。跟乔在一起时,我取悦的是自己,因为他鼓励我这样做。跟乔在一起时,我手里握着世界的操纵杆,握着权力。”

哦,那房间——那音乐——那在门口倚偎着的人们。窗帘上映出接吻的剪影;调皮的手指在摸索,在轻抚。在这个地方,什么东西都在爆开。在这个市场里,姿势就是一切:一只舌头闪电般的一舔;一片拇指指甲划过紫李子裂开的两半。任何一个穿着鞋带松开的湿鞋子、外套里面的毛衣纽扣一路扣到顶的让人踹了的情人,在这里都是个外来者。这不是给老头子预备的地方;这是个搞风流韵事的地方。

“他来了。噢,看哪。上帝啊。他在哭呢。我要倒了吗?我怎么要倒了呢?阿克顿搂着我,可我还是要倒了。大家的脑袋都转过来看着我倒下。这儿本来很暗,现在又亮了。我躺在床上了。有人在给我擦额头上的汗,可我觉得冷,真冷啊。我看见嘴在动弹;他们都在对我说着什么,我听不见。老远老远的,在床脚那儿,我看见了阿克顿。他的夹克衫上有血迹,他在用一块白手帕擦。现在一个女人把外套从他肩膀上脱掉了。那血迹让他心烦。是我的血,我猜想,血已经洇透夹克衫染到他的衬衫上了。女主人在嚷嚷。她的舞会全毁了。阿克顿好像很生气;那女人把他的夹克衫拿回来了,它可不像从前那样、像他喜欢的那样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