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祸精

总的来说,大狗丑丑的缺点多于优点——样子凶,吃得多,记性差,咬赛虎,追鸡。除此之外,还爱偷鞋子。

不,应该是收集鞋子。

它几乎把眼下这片万亩耕地上的所有鞋子全收集到了我家蒙古包后墙的土堆旁。

于是隔三岔五的便有人光着脚前来找鞋。在那堆鞋子里翻来翻去,像身处派出所失物招领室。

而丑丑卧在一边边晒太阳边摇尾巴,俨然这一切不关它事。

它不但喜欢从别人家往自己家收罗鞋子,还热衷于把我家的鞋子往别人家送。真是难以理解的嗜好。

最初发现它这个嗜好那天,我妈早上一起床就发现少了一只鞋。

荒野中不可能丢东西,何况是一只又破又脏的旧鞋。

当她正找得翻天覆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了。是承包隔壁那块地的老板雇的长工,一个十几岁的哈萨克男孩,住在一公里外的地窝子里。

他拎着一只破鞋问我妈:“阿姨,这是你的吗?”

我妈一头雾水。他又说:“你的狗,拿到,我的房子。”他汉语不太灵光。

虽疑惑不解,我妈还是赶紧道谢。

但他还了鞋子后仍没有离开的意思。忸怩半天又说:“阿姨,我的鞋,你找一找嘛……”

再一看,这孩子光着脚。

对我们来说,这种事情第一次发生。对这个孩子来说却是第二次。

上一次他丢了鞋,和我妈一样纳闷,谁会来到荒野里偷鞋呢?

实在找不到,只好把另一只也扔了,光着脚干活。

过了几天,他运农药时路过我家蒙古包,一眼看到我家丑丑卧在太阳地里,正抱着他的鞋又咬又啃,玩得不亦乐乎。

他夺回鞋子,又回头去寻找扔掉的另一只。

另一只没找到,却找到我妈的鞋。

我妈又窘又恨,连忙高声骂狗,带着那孩子去屋后找鞋。

那是我妈第一次发现丑丑的鞋类收藏中心。琳琅满目……有男式的有女式的,有单只的有成双的,有新有旧。

我妈仿佛看到方圆百里所有承包土地的老板们统统光着脚的情景……

我妈一时头大,委托那男孩把消息传出去。

从此,住这附近的,不管是谁,一丢了鞋就对直往我家跑。

另外,只要住这附近的,晚上睡觉前都把鞋子妥善收进室内。

我妈则把鞋高高挂了起来。

至于那男孩,到底还是没找到他的鞋。我妈只好赔了他二十块钱。可那又有什么用呢?总不能把钱糊在脚底板吧?

在这荒野里,有钱也没处买鞋子。

除了收集鞋子,丑丑这家伙还喜欢逮鸡玩。

逮到鸡后,也不吃,也不咬,就像抱娃娃一样把人家抱在怀里,然后用舌头反复舔啊舔啊……把鸡舔得浑身都湿透,瑟瑟发抖。

这种把戏共玩过两次。一只鸡给活活吓死了。另一只虽然被我妈及时营救出来,从此也萎靡不振。

还舔过兔子。把人家摁在地上,先顺毛舔,再逆毛舔。把兔子舔得呆若木兔,跳都不会跳了。

丑丑唯一的功劳是驱赶鹅喉羚。前段时间闹灾,鹅喉羚天天来啃葵花苗,丑丑一看到就追,令我妈很欣慰。

虽然追的过程中,被这家伙踩坏的秧苗并不比被羚羊糟蹋的少。

受到鼓励后,这家伙得意忘形,从此看到四蹄动物就追,包括人家牧民的羊。

春天,此处是游牧大军的必经之地。这家伙一看到羊群就兴奋得狗眼炯炯,对直往羊群里冲,东奔西突,叫嚣连天。羊群惊得四散而去,牧羊人气得肺炸。

他策马狂奔,东边跑了跑西边,好半天才能把羊群重新聚拢到一起。

每到那时,我妈束手无策。喊吧,喊不回来,打吧,又追不上。最后干脆装作不认识这条狗。

嗯,丑丑这家伙吧,虽说让人心烦,但若是半天不见踪影,我妈还是很惦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