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约翰逊太太(第3/5页)

日复一日,乔治经常都不着家,整夜整夜地在俱乐部表演,周末还要去婚礼现场表演,弗吉尼亚终于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不再随队演唱的她,就呆在圣路易斯郊区的家里陪孩子,全然一个琼·克利弗[4]式的战后模范母亲。但这从来都不是弗吉尼亚想要的生活。她离开戈尔登城就是为了上大学,然后能够寻求更好的机遇,而不是重蹈覆辙过上以往的那种生活。常年不在身边的丈夫形同虚设。作为一个在职母亲,她一直处在期盼与被期盼的混乱之中。“那个年代,”她说,“做好母亲的角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然而我并不太关心清洗窗帘之类的事,而是更关心生活以及和别人的分享交流。”在职母亲的角色让她不得不经常找个看管孩子的保姆,然后把自己的孩子交托给这个完全陌生的人。有一天晚上,弗吉尼亚下班回家时发现自己的儿子斯科特居然一个人在家。她回忆说:“我的小女儿和那个我雇来照看他们的女人都消失不见了。”一急之下弗吉尼亚报了警。约翰逊说:“当时我们都不知道,原来她(保姆)是个酒鬼,当时她只是跑出去找酒喝了。她带着我只有两岁大的女儿,坐着公车回自己家里拿酒去了。”

弗吉尼亚决定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离开约翰逊,结束这段婚姻。素来平和的乔治既没吵也没反对。他只是问了一句“为什么”。

弗吉尼亚记得,当时自己出门之前这样跟他说道:“我再也没有什么可以为你付出的了。”不过,她一直保留他的姓,一直沿用了弗吉尼亚·约翰逊这个名字。

尽管去意已定,带着两段失败婚姻的弗吉尼亚内心还是泛起了些许的担忧,担忧在那个离婚极为罕见的年代,离了两次婚的自己会不会就此被人诟病。

她和这两个男人都有着和谐的性生活,感情也不错,却终究没能像她在歌里所唱的那样,携手与共、白头到老。她始终没能找到那份长久的爱情。关于这两次婚姻——或者说三次,如果那位军官也算在其中的话——弗吉尼亚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为何会嫁给这些自己根本不爱也不上心的男人。她说:“每当回首那些往事,我常常寻思为什么,然而始终都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

弗吉尼亚那个阶段的朋友们都说,她是个野心勃勃且精力充沛的女人,根本不可能安顿在乔治·约翰逊这样乏味的男人身边。“她告诉我说,乐队队长老婆的身份让她觉得有些丢人,”在华盛顿大学结识弗吉尼亚的阿尔弗雷德·谢尔曼博士回忆说,“她想再有所突破。自认为更为聪明的她,想成为一位更上等的女人。”乔治·约翰逊知道自己不可能把持得住自己的妻子,这个渴望得到更多的女人。多年以后他说道:“她总是想要更好的。”然而,当1956年9月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约翰逊太太内心对于这个“更好”也许还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

在圣路易斯的华盛顿大学,当弗吉尼亚走过空空荡荡、白雪覆盖的医学院校园前去参加应聘面试时,绝大多数的学生都趁着圣诞假期离开学校了。31岁的她,没有工作,离了两次婚,还带着两个小孩,此刻一心只希望能有个新的开始。1956年12月,那时的华盛顿大学还只是个地方性学校,远不是后来国际知名的那所大学。校园里满是密苏里的保守做派,距离梅森狄克森线[5]没有多少路程。就在4年之前,学校废除了学生管理中的种族隔离制度,允许一小部分黑人学生和白人学生同堂上课。那个时候的华盛顿大学,校园里很少有女人,特别是在医学院里。

弗吉尼亚穿过凛冽的寒风走了进去。面试时,她穿着一件简单的外套,还不忘故作优雅以隐藏自己对于这份工作的渴望。她深色的头发用一个发簪盘在脑后,粗略地涂了点口红。她再也没有曾经那个年轻农场女孩的窈窕外貌,完全是一副人到中年的成熟体态,一副经历颇丰的女人模样。在这之前她就预先想好了如何回答那些可能被问及的问题,练习着让自己的嗓音尽量讨人欢喜,文雅且得体。走进医学院大楼后,弗吉尼亚进入了一个狭小而不起眼的办公室,等着面试她的是一个她从未见过的男人——威廉·马斯特斯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