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永不回家

比尔·马斯特斯踩着滑水橇,举着一位金发美女,滑行在彩虹湖上。风吹动着她的秀发,而他则是满面春光,兴高采烈地不停向岸边羡慕的人群挥手致意。弗朗西斯·贝克医生至今还保留着妹妹和自己这位大学室友当时在纽约北部阿第伦达克山区这片波光粼粼的淡水湖上嬉戏的照片。弗朗西斯回忆起当初的场景时说:“比尔和多迪经常会驾着我妈的克里斯[1]小船出去滑水,他会让她骑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在湖面上滑来滑去。”当时弗朗西斯就坐在船上,看着自己的妹妹像是比尔的战利品一样被他得意地顶在肩膀上。

彩虹湖带给了威廉·豪威尔·马斯特斯前所未有的幸福感,这个年轻男人此前的人生里几乎从未尝过快乐的滋味。暑假在这树木丛生的湖岸边做野营辅导员对于马斯特斯来说是种难得的休闲,从汉密尔顿大学到后来的罗彻斯特医学院,他一刻不停地在学习。一连3年,比尔·马斯特斯学期一结束就报名参加阿第伦达克山脉野营队,等到新学期开始,他又立马回到学校开始新的学习,在这期间他从未回过一次家。

1938年8月的某天午后,弗朗西斯邀请比尔到他家湖边的别墅吃饭。尽管都在汉密尔顿上学,那时的比尔和弗朗西斯还不怎么熟。那顿午饭,弗朗西斯的妹妹杰拉尔丁——大家都叫她“多迪”——让比尔印象深刻。从此以后,比尔成了贝克那幢避暑别墅里的常客,他一有时间就会过来和多迪一起玩耍。“我很确定他来不是为了看我,”弗朗西斯窃笑着说道,“起初的确是来看我。但自从认识了她之后,我就只有靠边站的份儿了。”汉密尔顿是个男子学校,在那儿上学的比尔之前并没怎么和女孩打过交道。他努力地保持镇定,以免自己在和多迪讲话的时候舌头打结。比尔后来在一本未出版的回忆录中写道:“我并不是个善于花言巧语讨人欢喜的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虽然总想着跟她海誓山盟一番,但终究因为见面太少而没能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彩虹湖是个田园诗般美丽的地方,似乎一开始它就是为浪漫爱情而存在的。在漫长而炎热的周末,朋友们常常乘坐贝克太太的那艘16英尺桃花木汽艇去湖上漫游,这位寡妇一心只想着让自己的孩子们开心。通常都是弗朗西斯开船,比尔和多迪则在后面滑水。弗朗西斯说:“滑完水,他们会去游会儿泳,有时也会和我一起去湖边喝杯鸡尾酒。”即便是处于如此轻松的氛围,比尔·马斯特斯也总是把自己封闭在一堵坚不可摧的城墙里。随着对比尔了解的加深,弗朗西斯渐渐明白了这个青年的复杂过去以及他糟糕的家庭情况。在汉密尔顿,比尔总是和家住附近的同学一起过假期。“他连圣诞节都不回家过。”在比尔心中似乎有着一个至死都无法释怀的伤痛。弗朗西斯继续说道,“他被自己的父亲深深地伤害过,这就是他和自己生命中最亲密的男人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这种关系让他的自我保护意识变得格外强烈。”

比尔的父亲,弗朗西斯·魏恩·马斯特斯,是个吹毛求疵的暴脾气男人,在家动不动就会发怒。在皮特尼·鲍斯邮资清算公司(Pitney Bowes postage meter company)担任旅行代理人的弗兰克·马斯特斯,因为要去各地开办事处的缘故,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比尔和他的弟弟弗朗西斯——几乎跑遍了整个中西部地区。他们从不会在某一个地方长住,1915年12月27日比尔出生的时候,马斯特斯一家还住在克利夫兰,不久之后就搬往了匹兹堡,此后又在艾文斯顿、伊利诺伊、休斯敦城外的一座农场、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短暂住过。弗兰克·马斯特斯的愤怒和暴力多数爆发在他大儿子那些情有可原的缺点上。瘦瘦弱弱的比尔因为家庭暴力而得过两次败血症——一种血液感染——足足让他卧床休养了好几个月。整日的高烧最后导致比尔的左眼轻微有些斜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