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被相互抵消的过失(第2/5页)

从死者身上的驾驶执照上可以得知死者的身份。姓名是日原英策,年龄28岁,住址是品川区中延四丁目八-XX番地。

单从尸体上尚不能断定是自杀还是他杀,在车内没有发现有药物和装药的瓶子,说明有他杀的可能性。

“如果凶手是给死者灌下药物之后溜走的话,沙滩上应该留下足迹才对,可是……”

所辖警署的警察感到十分不解。

现场巳经被大批到达的警员践踏得乱七八糟了,但是从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所辖警署警察拍下的一次成像照片上,可以看到现场的沙滩上当时只有慢跑者一个人的足迹。

如果日原是他杀,但又看不到凶手作案后离开汽车的足迹,凶手不在汽车周围的沙滩上留下任何足迹而逃遁是不可能的。

但很快,这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就被浦贺警署的刑警筱田一语道破天机了。

“当大海满潮的时候,这里会被漫上来的海水所覆盖,即使凶手留下了什么足迹,这会儿已经被海水冲走了。”

凶手可能事先考虑到了现在筱田说的这种情况,所以故意把汽车停在了这个位置上,看来这是个有计划的杀人事件了。

“那么,他们是把车开到潮水可以到达的位置上后,欣赏大海的吧?”

因为找不到凶手离开现场足迹而烦恼的所辖警署的年轻刑警田所问道。

“可能是那样的吧。”

“可以断定是凶手事先就想到了要消除自己的足迹,故意把车开到潮水可以到达的位置上的吗?”

“如果凶手的确事先想到了这点,那么他(她)肯定对这里比较熟悉……不,不,不可以有先入为主的念头,现在还没有定案是他杀呢。”筱田反省似的说道。

警员已经根据死者身上的名片,和死者生前任职的公司取得了联系,通知对方速来确认死者的身份。

现场调查结束后,死者的尸体被送去做司法解剖了。然而在司法解剖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在其他地方已经对事件产生了强烈的反应。

2

日原英策的死在新宿署的搜査本部引起了很大的震动,虽然目前还不能断定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但是搜查本部的所有警员都在心里认定这是一个他杀事件,莫非是牛尾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误杀木原的凶手把目标日原杀害,从而达到了自己最初的目的,迟迟定下来的搜查方针未能来得及追上凶手迅速的杀人行动。

3

接到新宿署搜査本部的消息,浦贺署的警员们也都大吃一惊,因为日原英策有可能是被与新宿署管辖的大都市酒店所发生的杀人案同一凶手杀害。如果事件如新宿署所讲的那样,那么这个案件就是大都市酒店杀人凶手的连续作案了。但浦贺署的大多数警员都抱着怀疑的态度。

“单从名字的发音酷似而误杀了他人,如今误杀他人的凶手把原本要杀的目标杀害了,从而达到了自己最初的杀人目的,这种事情可能吗?把新宿那边的杀人案件和我们署目前的这个案件,只凭着两个读音酷似的名字就联系到一起,是不是有些不妥当啊?况且,死者的死因还没有查出结果,现在就断定和新宿的杀人案件有关联,太早了点吧?”

这样的想法代表了大多数警员的意见。

从解剖结果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是3月17日晚上10点到第二天凌晨时分,日原的胃里残留有含有机磷物质的农药伯拉息昂,从车内采取来的呕吐物上也查出了同样的有毒物质。

伯拉息昂又称对硫磷,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广为使用的剧毒杀虫剂。

另外,发现死者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为:1毫升血液当中含酒精零点零一八毫克。可以推测死者在死前曾经喝过一些酒水,这些酒水的酒精含量相当于大约两杯(三百四十毫升左右)啤酒的酒精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