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啊,朋友(第2/3页)

  等到隔壁成都人唱完了几首歌,我们桌的两位女孩也来了兴致,却因为从未在陌生人面前唱过歌,点了歌,又扭捏不敢上台。“要不,咱们干了这杯酒?”楠楠说。她是主持人,主持过各种颁奖晚会、盛典,却对于在酒馆的吧台上唱一首歌紧张得要死。她倒了一满杯红酒,还没等我们彼此说两句“一切顺利”、“开心”、“希望明天会更好”的象征性祝福,自己就一饮而尽。然后跑到吧台上,哼起了莫文蔚。

  莫文蔚,陈绮贞,戴佩妮,刘若英。文艺女青年文艺起来,迪克牛仔也要唱苏打绿。两位女孩看隔壁一群小伙子们伴唱兴致正浓,直接把人拖上来一块儿唱。情歌、舞曲、饶舌、对唱,两桌人迅速打得火热,举起酒杯,什么也不用说,直接灌入胃里。

  酒是个奇妙的东西,心情好的人越喝越清醒,心情抑郁的人越喝越苦闷。

  看我们喝得兴起,刚刚给我们送炭火的中年男子也过来干了一杯。

  我在刘若英歌曲的间奏中对他表达羡慕:“你真自在,有自己的酒馆,还能每天和朋友一起来喝酒。”

  他说:“咳!我们这里没有老板!”我坚定了一颗——你们就是比我开心的——心,不依不饶地说:“就算是打工,也令人羡慕,一边打工还能一边喝酒,这样的工作谁不想做啊。”

  他笑了笑,跟我碰了一下酒瓶,然后用下巴示意我们右边那一桌:

  “那个给你们倒茶的,给你们开啤酒的,给你们拿红酒的,我们全都是好朋友,我们不是老板,也不打工,我们也是客人。老板把店交给我们,我们每天自己来喝酒,顺便招待一下你们……”

  酒吧里有对小情侣,90 后,因为在丽江相遇,便爱得死去活来。

  不到三个月,男孩便向女孩求婚,女孩觉得唐突,迟迟未答应,男孩爱到了骨子里,每天都求一次,俩人干一杯求一次,接吻之后求一次,唱完一首歌求一次。每次男孩认真求婚的时候,女孩便咯咯咯地笑,男孩放荡不羁地摸摸自己的寸头,毫不在意。楠楠说男孩的寸头真帅。

  他突然就露出了90 后男孩的羞涩,不好意思地说:“原本我是长头发,但女孩总喜欢去揪,为了自己没有把柄被抓住,也为了让自己记住这个人,于是把长发给剪了。”

  他说得坦然,女孩在吧台唱歌,他说两句便望望女孩的背影,神情和语气都好像在说,长发为她剪得真值。

  对于很多青春期的男孩而言,蓄长发是叛逆的萌芽,也是有个性的初始。一头长发,一件皮衣,一双靴子,跨坐在摩托车上,觉得自己帅极了。一切青春的自我假想,都在遇见了女孩之后,咔嚓一声,消失。

  再隆重的自我暗示,也比不上一次动感情的单纯。

  我们劝女孩答应男孩,理由是:反正这个年代,结了婚还能再离。

  但遇见了一个对的人,不接受,就会走丢。

  女孩满脸羞涩,不敢看男孩。男孩又趁机低声说:“他们说得对,嫁给我吧。”

  有人把求婚当儿戏,有人把求婚当成万里长征。

  问男孩为什么喜欢女孩?

  他说:“在一起待了一天,觉得挺好,就想一直在一起。”简单纯粹得令人神往。

  女孩回头对着他莞尔一笑,看起来,不像爱,也不像暧昧,像是用一种尽力看穿灵魂与时间的态度,认为“能在一起待着”就是安全感。

  这句话似乎适用于整个小酒馆的人,能在一起待着就是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