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构成罪证(第3/8页)

“失去知觉大概有多久?”

“我慌里慌张的,恢复知觉之后就去找她,忘记看表了。转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看手表,大概巳经过了半小时左右。我估计失去知觉大概是15分钟到20分钟吧。”

“你醒过来时,发现钱和值钱的东西还在吗?”

“我钱包里大约有二万日元,安然无恙,分文不少。”

女人带了一万日元左右,也没丢钱。两人合在一起,现金总数只有约三万日元。这同老板娘的现金和贵重金银共计五百万日元比较,简直是天壤之别了。

“北原手里握着银座六丁目‘矢代’的火柴,你知道这家店吗?”

“我没去过银座的酒吧。”

“那罪犯或者坐罪犯车的人肯定去过这家酒吧了!”

石井似乎是在对自己讲。

恋人遭人强暴,男人后脑勺被钝器重击,遗留下脑震荡。但钱财未被盗走。

麻布警察署刑警吉原担任审理银座老板娘被害案件。石井前往麻布署会见了老朋友吉原。

“石井,好久没见面了!”吉原质朴寡言,向石井问候道。

“有日子没见面了,一切都好吗?”

“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吉原的神情在捉摸着,石井不会为叙久别之情来访的,无疑有事才来的。

石井谈起在管内的多摩河川边发生的强奸案件。

“被害者手里拿着一盒‘矢代’的火柴吗?”吉原感兴趣地问着。

“我去了‘矢代’,老板娘被害后,就关门停业了吧?”

“是的。也就是说被害者手里的火柴,是老板娘被杀前就从她店里带出来的吧?”

吉原和石井的想法好像相同。

“火柴上有文章。”

“你这里有这种火柴吗?”

“我带来了。“

石井将放有火柴的塑料袋递给了吉原。吉原取出火柴凝视许久。尤其注意五根折断的火柴。

“石井,请稍等。”

吉原双眼炯炯有神,似乎发现了什么。

“请看!”

吉原站立起来,从证据资料保存架上取来一包东西。

“就是这个。”吉原递给石井,口袋里有一根燃烧过的火柴。

“这是……”石井抬起头问着。

“这根火柴是在犯罪现场的垃圾堆里捡来的。被害者持有打火机。燃烧过的火柴是新的,所以可能是罪犯使用过的。我们把它保存作为资料。这根燃烧过的火柴和石井带来的形状好像很相似啊!”

二人相互对视,不谋而合。

“燃烧过的火柴根和保留下来的火柴根如果吻合,那就有戏了!”

二人都点头同意。

观察这两根火柴缺口,的确很相仿。

“立刻送去检验吧!结果很快就会有的。”

吉原精神抖擞地说着。

不久,检验报告有了结论。

“完全一致!燃烧过的和折断的缺口完全吻合。”

“是一致啊?”

石井曾有的疑问,终于得到了证实。

在老板娘被害现场,取来的燃烧过的火柴根与强奸犯车内的火柴缺口,完全一致。这有力证明两起案件有内在联系。

仅以火柴一致,并非能断言强奸犯就是杀害老板娘的罪犯,但至少能证明两起案件是有瓜葛的。

杀害老板娘的罪犯,在作案现场,使用过一根火柴以后,将剩下的火柴丢失在强奸犯的车里了。罪犯是同一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你的感觉是对的。我也想过罪犯总会露马脚的,可没料到这小子会在这儿出现。”吉原说道。

“吉原,你也觉得两个案子有关连吗?”

“服务性行业的相同火柴,也许到处可见。火柴根和折断的缺口一致吻合的火柴只有一根啊!另一半正是从强奸犯车内带出来的。”

“可是,女老板为什么没有被奸污呢?”

单身女人独住,当然比有男伴的女人,更容易让人钻空子,易遭强暴。